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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NBA球星11項罪名成立 最高將面臨30年監(jiān)禁
關(guān)鍵字:金融詐騙
2010年09月09日06:00騰訊體育
騰訊體育訊幾乎每一個NBA球員都會面臨一個棘手的問題,那就是退役后將如何生活。在過往的新聞中,不乏有破產(chǎn)、坐牢、窮困潦倒甚至是被殺的前NBA明星。前不久,前灰熊隊球星賴特就被槍殺身亡。而在北京時間9月9日,根據(jù)美聯(lián)社的報道,前NBA球星拉米爾-羅賓遜11項金融詐騙罪成立,最高面臨30年的監(jiān)禁和1100萬美元的罰款。
拉米爾-羅賓遜出生于美國馬薩諸塞州,1989年率領(lǐng)密歇根大學獲得NCAA冠軍,1990年參加選秀,并以第10順位被老鷹選中。羅賓遜一共在NBA效力了六個賽季,先后效力過老鷹、籃網(wǎng)、黃蜂、開拓者、太陽、湖人。
雖然在球員時代羅賓遜默默無聞,但在2009年,羅賓遜卻名聲大噪,起因是他希望打算成為家鄉(xiāng)牙買加的房地產(chǎn)開放商,但卻參與了銀行詐騙、行賄和電信詐騙,最終被警方逮捕。
在當?shù)貢r間周三,羅賓遜的案件有了最新的進展,他11項金融詐騙罪成立。美國聯(lián)邦檢察官透露,在2004年和2005年,羅賓遜向銀行借款超過70萬美元,聲稱是為企業(yè)貸款,但實際上羅賓遜卻用這些錢購買了一套公寓、汽車、家具和投資能源公司。
如今,羅賓遜面臨著最高30年的監(jiān)禁,每項罪名面臨最高100萬美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