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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10-07-06 瀏覽次數:2030次
嚴懲醫藥購銷商業賄賂 能否清理腐敗生存土壤
關鍵字:商業賄賂
2010年07月06日 來源:科技日報
衛生部近日下發通知,強調要進一步深化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已經建立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制度的省份,要繼續完善、規范管理;尚未建立的,務必在今年內建立。對列入不良記錄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在藥品集中采購工作中要堅決取消其所有產品的入圍資格,2年內不得接受其任何產品參加集中采購的申請;本地醫療機構2年內也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購入其藥品、醫用設備和醫用耗材。通知明確,對收受商業賄賂的有關人員,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