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6月07日 09:37 來源:公益時報
收購中獎彩票或為行賄洗錢
近日,本報編輯部接到多位站主來電反映,稱有人到自己彩站張羅“收購”中獎卻未兌獎的彩票。“他們說收購中獎彩票是為了送禮用。”貴州站主羅女士擔心這背后存在某種不可知的騙局,希望本報予以解答。
記者在廣泛聯系各地彩站及機構后,發現這一現象早在幾年前就已存在,其目的多為行賄或施騙。法律界人士提醒站主、彩民應對這一行為保持警覺。
廢票挖補可蒙騙兌獎?
2009年秋天,一位中年男子走進深圳38022452號彩站,掏出一張顯示中了4元的刮刮樂,要求兌獎。站主管婷婷接過那張刮刮樂,正要給對方獎金時,忽然笑了一下,又把手中刮刮樂遞了回去:“對不起,這個不能兌。”對方聽后一言不發立即離去。
“那個刮刮樂一看就是把保安區挖補貼上去的,原票早就兌過了,之所以兌4元的,應該是想要試試,看會不會被發現。”管婷婷告訴《公益時報》記者。
采訪中,安徽、山東、貴州等多地站主均表示曾遭遇類似經歷,也有站主曾因匆忙或疏忽而中招,損失則從10元到200元不等。
“有來收廢刮刮樂的,說是為了搞收藏,論斤買很多,比廢紙價高出近十倍。”合肥站主朱玲玲告訴《公益時報》記者,她曾向收購者打聽其真正目的,但對方始終未透露。
廢刮刮樂“裝裱”再售?
不過從諸多相關報道和身邊的事例來看,朱玲玲和管婷婷一致認為最大的可能就是用于將相同的刮刮樂進行挖補,然后再去彩站蒙騙兌獎。
“火車票那么薄都可以挖補,刮刮樂比那個厚很多,估計要挖補也不難。”貴州羅女士說。
記者搜索相關報道發現,通過填補更改刮刮樂試圖兌獎的不法行為,幾乎時有發生,有受訪站主甚至表示自己遭遇此種伎倆已多到見怪不怪的地步。“不過自從有了掃描槍,有的人看你拿出槍,就馬上掉頭走了。”江蘇站主常女士說。
而采訪中彩民提醒到的另一種可能則更為駭人:將未中獎的刮刮樂重新涂上銀粉,再次售出,蒙騙彩民。
與此相印證的是,馬來西亞華文媒體近日就爆出有人將廢棄的即開型彩票重新“裝裱”,對彩民展開登門入戶銷售,當地彩民多有被騙者。
大額中獎票用于行賄?
“大概2007年秋天吧,中心站附近總有人蹲點守候,見人就問是不是兌獎的,說可以高于獎金收購。”廣東彩民老梁告訴《公益時報》記者,他曾和這些收購者認真聊過,對方告訴他,如果是中了10萬元的刮刮樂,會以85000元收購,比中心兌獎拿到的8萬元多出5000。
這樣賠本生意也會有人做?在老梁的追問下,對方道出背后目的:行賄!
“我在那陪一個朋友兌電腦票的獎金,對方說電腦票也要,但金額最好大一些,小了不收。”老梁后來猜測除了行賄,這些人沒準會在從事洗錢活動,或者干脆用假鈔收購。
但至于將中獎彩票未兌獎賣給別人是否違法,老梁也說不上來,但他承認如果能比所兌獎金拿得更多,那將會是個難以抵抗的誘惑。
法律人士稱或涉法律責任
對于彩站和彩民的這些擔憂,記者聯系山東、陜西、貴州三地機構,對方均認為從目前已有規定來看,并不禁止私下收購、轉賣中獎彩票;至于填挖彩票蒙騙兌獎,機構一直在通過宣傳及增加掃描槍來防控;“裝裱”再售的情況目前尚未發現,但會作為預防重點通知彩站。
但購買彩票進行行賄的可能,并非沒有。網友甚至將此種行賄途徑列為最具隱秘度的行賄辦法之一。為此,記者聯系貴州大學法學院研究生冷和楓,他曾于2006年即已對此發帖提醒有關部門注意。
“行賄很重要的環節是,其收入無法合法化,而彩票兌獎后擁有納稅證明,無論對于洗錢還是行賄,都存在極大可行性,而且是極為隱蔽的。”冷和楓告訴《公益時報》記者,如果有彩民將中獎彩票賣給行賄者,本身會有承擔法律責任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