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1日 9:40:28 來源:新華網巴中分頻道
今年,巴州區工商局緊緊圍繞流通環節重點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大力整治規范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無照經營,打擊虛假違法廣告、非法傳銷等違法經營行為,依法查辦各類經濟違法案件1872件,案值260萬元,收繳罰沒款210.3萬元。
創新機制,加強流通環節商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一是強化日常市場監管。把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指標,制定出臺了一系列以市場監管問責制為主體的市場巡查、督查制度、監督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增設了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市場巡查大隊、目標督查科等機構,負責監督考核和責任追究。全局工作人員和督查組每天都不間斷地深入基層、深入經營廠(場)進行巡查、督查,從市場主體準入、日常監管、違規查處等各個環節強化責任監督,做到了巡查頻次、巡查覆蓋面、巡查力度、監管問責四到位。二是強化專項執法整治。突出重點品種、重點區域和重點時期,加強流通領域農資、食品、建材、家電等重點商品質量監管力度,全年共查辦制假售假、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和商品過度包裝的違法案件675件,罰款91.5萬元。三是強化行業自律建設。加強對經營者的教育引導,簽訂《流通領域商品質量責任承諾書》和《食品安全承諾書》,加強誠信守法教育培訓,在全區食品市場、超市已全面建立了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鄉鎮、街道和社區食雜店基本建立了食品進貨臺賬制度。四是推進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大力開展食品、農資安全示范點創建活動,大力配合商務部門開展的“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共創建食品安全示范店28戶,農資示范店19戶,支持發展連鎖放心店227家。
疏堵結合,分類整治規范無證無照經營。一是開展經營主體資格清理。六月份集中全局人力、物力,深入各鄉鎮、街道交叉清理調查,逐一對全區20816戶經營主體登記造冊,全面掌握無照經營現狀和成因。二是落實巡查制度,分片包干、責任到人,大力推行市場監管問責制,開展投資風險提示、規范經營勸導等行政指導,及時發現、及早防控無照經營。三是全力推進綜合治理。按照國務院《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和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工作機制的意見》的要求,促成區人民政府兩次召開部門聯席會,并牽頭制定了全區整治規范無證無照經營具體工作方案,在全區范圍內形成了“政府統一領導、工商牽頭、職能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有效工作機制,將集中整治工作上升為政府行為,極大地提高了工作的效能和力度。四是疏堵結合,分類整治效果良好。分別采取送一批執照、補一批證照、停業整治一批、重點查處一批、移交一批、強制取締一批“六個一”舉措,疏堵結合,剛柔并進,堅決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行為。一年來共出動執法人員2450人(次),協調有關前置許可部門完善前置手續45件,疏導、補辦營業執照2918戶,自行關閉或轉行經營的52戶(其中自動關閉的網吧45家,轉行經營的網吧3家),依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戶36戶(其中取締黑網吧19家),立案查辦無照經營案件52件,處罰款49.8萬元。
深入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以食品、農資、家電、化妝品、音像制品等商品為重點,深入開展整治“三假”執法行動,即假商標、假包裝、假標識行動,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共查處不正當競爭案件87件,收繳罰沒款36萬元,其中虛假宣傳案件59件,假冒他人商標、外包裝、企業名稱、認證標志案件28件、商業賄賂2件。
認真貫徹實施兩個《條例》,深入開展打擊傳銷專項行動。一是加強直銷企業守法教育引導,對授課培訓進行備案登記,做好直銷企業的準入、監管和規范工作。二是繼續保持高壓態勢,進一步開展打擊傳銷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打擊“拉人頭”、“團隊計酬”和利用互聯網進行傳銷和變相傳銷的行為。今年3月,成功查獲了以王偉文、蔡芳明等為頭目(骨干)的“新加坡派隆集團”非法傳銷案,共解救、驅散參與傳銷人員326人,堅決遏制了巴中非法傳銷勢頭,極大震懾了非法傳銷人員,維護了全區社會治安穩定。三是積極開展無傳銷進社區、進村社創建活動,在二中、白馬井社區、沙溪村創建了無傳銷示范點,起到了帶動、輻射作用。
推行廣告市場巡查制,切實加強廣告市場監管。根據市局廣告市場巡查辦法,認真落實廣告市場巡查制度,局、所分別成立廣告市場巡查大隊、巡查中隊,建立健全全區廣告經營單位書式和電子臺帳,推行信用分類監管,強化日常巡查。突出醫療機構、醫藥企業等重點經營主體,加強對報紙、電視、印刷品等廣告媒體監測,查處廣告違法行為,凈化廣告市場環境,促進廣告行業繁榮健康發展。全年立案查辦各類虛假違法廣告59件,處罰款18.43萬元。
開展行政指導,營造寬松、和諧發展環境。各基層所將行政指導各項制度認真落實到日常各個工作層面、各個環節,在注冊登記、市場巡查、執法辦案等工作中實際運用一次性告知、預警通知、行政建議等指導文書,堅持教育警示在先、處罰在后的原則,促進了和諧監管。如經檢大隊在查處某水電勘探公司違法經營行為后,向該公司發出行政建議指導,不僅使當事人認識到了違法行為,而且主動繳納了罰款,反而對工商工作更加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