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2日 9:10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核心提示
2008年,東莞市檢察院根據群眾舉報揭破了一張涉及6名處級干部的合伙貪污的黑網。檢察院查明,包括原中國人民銀行東莞市支行行長、副行長、調研員在內的6名官員,在2000年至2002年期間利用下屬公司東莞證券公司改制的機會,以購買商業保險、發福利等形式將國有資產3300萬元進行私分。
今年5月10日,廣東省檢察院公布全省檢察機關反貪部門2009年度“十大精品案件”,方達文等6人私分國有資產案件位列其中。廣東省檢察院認為,方達文等6人貪污案“涉案人員多、級別高、私分金額巨大,社會影響大”。
記者調查:
案情涉多名處級干部
記者調查獲悉,除了東莞市中心支行原行長方達文之外,另外5人中,鄧玄泰是該行的助理調研員,黃巨文擔任東莞銀監分局調研員和東莞銀行業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副組長。
記者了解到,東莞市中心支行在1998年12月前叫中國人民銀行東莞分行。1999年1月起改名,正處級別不變。
昨日,記者從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方達文等6人貪污案早在2008年已經判決下來,但法院沒有公布詳細的判決結果。
業內人士:
買保險是典型洗錢方式
昨日,一名知情人士表示了對方達文等人的同情,他稱方達文等人并沒有完成私吞3300萬元,“每個人最終不過分到了10多萬元,其余的錢都以補貼的名義發給了員工”。該知情人士說,當時東莞市中心支行與其他單位的待遇相比要少很多,為了能夠留住人才,方達文等人才想到以發福利的形式把錢發給員工們。
昨日,東莞市銀監會一名工作人員解讀了方達文等人的貪污方式,他表示這是一種典型的變相洗錢。方達文等人買過保險之后,過一段時間會選擇退保,“這些保險金一來二去就進了自己的荷包”。買保險、發福利的形式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很多人都認為這只是正常的福利措施,卻不知道這是一種洗錢的方法,中間往往伴隨著貪污行為。
檢察院:
對此三緘其口
昨日,記者就方達文等6人貪污一案向東莞市檢察院發出了采訪提綱,該院研究室相關負責人經請示領導后表示該案為2008年的舊案子,詳細情況不能向媒體透露。
對于不能透露詳情的原因,東莞市檢察院研究室主任劉天響解釋稱,檢察院在實際辦案中會遇到很多阻力,他擔心公布詳情之后會影響涉案單位正常工作,同時也會給檢察院下一步的工作帶來被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