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法制網
《法治日報》記者27日從湖南省郴州市桂東縣公安局獲悉,該局近日破獲一起重大幫信團伙案,抓獲團伙成員16名,涉案價值逾億元。
5月31日17時許,桂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在“斷卡”行動中獲得線索發(fā)現轄區(qū)內居民郭某的一銀行卡資金流動異常,可能涉及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刑偵民警立即展開偵查工作,通過初查確定郭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通過審訊,郭某交待了其受雇于他人利用自己的銀行卡跑分非法獲利的違法犯罪行為。
通過進一步偵查,辦案民警獲取了郭某的上線郭某雄相關信息。民警圍繞郭某雄展開偵查,通過大量的調查工作發(fā)現另一名主要團伙成員何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固定相關證據后,辦案民警準備開展收網。6月21日,辦案民警著便衣來到郭某雄居住地,與正準備外逃的郭某雄不期而遇。隨后,何某也被傳喚到案。經審訊,犯罪嫌疑人郭某雄和何某如實交待了其組織發(fā)展下線利用銀行卡為犯罪團伙洗錢非法獲利的犯罪事實。郭某雄如實供述了自己在QQ群里認識了一姓黃男子,黃姓男子讓郭某雄用自己名下的銀行卡掛在跑分平臺上收錢,并承諾以銀行卡收到資金總額的0.65%作為傭金。得到了這一生財之道后,郭某雄與何某一起共同經營跑分平臺,從2020年10月以來, 郭某雄與何某分工合作,郭某雄負責安排下線的在線時間和傭金劃分,何某主要負責平臺維護等技術方面的工作,兩人將下線在跑分平臺上收到金額的0.3%作為發(fā)展下線的傭金,另0.35%的傭金由郭某某、何某兩人平分,郭某某與何某發(fā)展了多名下線并用自己銀行卡掛在跑分平臺上收取轉賬違法犯罪資金。
經查,郭某某從2020年9月至10月期間,成功發(fā)展了李某、郭某等10多人成為下線幫助他人收取違法犯罪資金。犯罪嫌疑人在明知自己收到的錢為違法資金的情況下,仍然使用自己名下銀行卡收錢。該團伙涉案資金高達上億元,嫌疑人非法獲利上百萬元。6月23日晚,桂東縣公安局組織大批警力兵分幾路,將初步查明的下線洗錢人員14人全部抓獲歸案。
目前,郭某雄、何某等13人被刑事拘留,李某等3人被采取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此案正在進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