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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1-07-28 瀏覽次數:1615次
販毒又洗錢 合肥廬陽法院庭審一累犯
來源:安徽網
日前,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法院遠程連線合肥市看守所,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被告人凌某某涉販賣毒品罪、洗錢犯罪案件。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合肥市人民檢察院、合肥市公安局干警及中國人民銀行部分工作人員旁聽。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凌某某曾因販賣毒品罪于2014年被判處刑罰。刑滿釋放后,2020年11月份至2021年4月13日,凌某某為牟取經濟利益,又實施販毒行為,為掩飾販賣毒品的事實及資金去向,其使用他人注冊的3個微信在網絡上23次向買毒人員龐某某銷售精神藥品馬來酸咪達唑侖,總含量約為3.75g,通過上述微信收取毒資共計16025元。在此期間,凌某某在2021年3月1日之后通過上述微信14次收取毒資11320元轉移至自己名下的光大銀行賬戶等賬號,將資金混同后,購買理財產品、固定資產或再轉移至其他銀行賬戶等。
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販賣毒品罪、洗錢罪追究凌某某刑事責任,且凌某某一人犯數罪,系累犯,應當數罪并罰并從重處罰。
廬陽法院組織控辯雙方就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進行了舉證、質證,并依法聽取了被告人凌某某及其辯護律師的陳述和辯護意見。在庭審過程中,公、檢機關干警和銀行工作人員認真聆聽,為未來偵辦相關案件積累了寶貴的經驗。
目前,該案正在審理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