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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1-08-04 瀏覽次數:1859次
檢察官順藤摸瓜公訴一起洗錢800余萬元的“案中案”
來源:正義網
近日,由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某洗錢案一審宣判,法院采納了檢察院的精準量刑建議,判決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85萬元。
據悉,王某洗錢案系新津區檢察院在辦理張某等人職務犯罪案件時發現線索并進行立案監督的案件,涉案金額人民幣800余萬元。檢察官在辦理張某等人職務犯罪案件時,發現張某等人將貪污、受賄所得贓款通過王某的賬戶進行轉移,用于購買房屋、汽車及其他奢侈用品。為防止違法犯罪人員逃脫法律制裁,檢察院對王某洗錢案提起立案監督,“順藤摸瓜”將張某職務犯罪案件相關證據中發現的王某涉嫌洗錢犯罪的線索移交公安機關處理,要求公安機關限時立案偵辦案件。
因案情復雜,涉及犯罪數額大,犯罪情節嚴重,該案由新津區檢察院檢察長張鴻林承辦,并組建辦案經驗豐富的檢察官團隊協助辦理。在案件審查過程中,該院嚴格核實證據,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及情節進行分析,針對王某稱自己不知道張某轉移的款項系貪污、受賄犯罪所得贓款等辯解,在訊問王某時,通過掌握的證據對王某一一示證反駁,并充分開展釋法說理工作。最終,本來心存僥幸的王某終于坦白從寬,認識到自己的犯罪行為給國家帶來了重大損失,并在其辯護人的見證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