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阿聯酋通訊社
阿布扎比,2021年8月18日(WAM)- 阿聯酋中央銀行 (CBUAE) 已向向 RHP 提供服務的注冊哈瓦拉供應商 (RHP) 和許可金融機構 (LFI) 發布了關于反洗錢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 (AML/CFT) 的新指南。 新指南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于今天生效,將有助于理解和有效實施 RHP 和 LFI 的法定 AML/CFT 義務,如 2018 年關于 AML 的第 (20) 號聯邦法令所述/CFT 和 2019 年第 (10) 號內閣決定。 該指南還考慮了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 (FATF) 的標準和指南。 CBUAE 允許合法的哈瓦拉活動,被認為是其不斷努力促進金融包容性并將沒有銀行賬戶的人群納入受監管金融體系的重要因素。 Hawala 受 CBUAE 于 2019 年發布的注冊 Hawala Providers Regulation 監管。 所有在阿聯酋從事哈瓦拉活動的供應商都必須持有中央銀行頒發的哈瓦拉供應商證書。 RHP 必須完全遵守阿聯酋有關定向金融制裁和可疑交易報告 (STR) 的要求。 此外,RHP 還需要建立和維護有效的 AML/CFT 合規計劃,旨在防止濫用此活動來促進洗錢或恐怖主義融資。 這應包括稱職的合規官、適當的客戶和代理盡職調查、交易監控和記錄保存。 此外,RHP 必須在阿聯酋的一家銀行開設一個賬戶以用于結算,并向 CBUAE 提供其詳細信息。 CBUAE 鼓勵 LFI 接受 RHP 客戶,并應通過使用適當的控制措施來管理這些交易可能導致的任何風險。 LFI 不得接受位于阿聯酋的未注冊哈瓦拉供應商的客戶,并且必須立即向阿聯酋的金融情報部門報告 STR,在發現時通知 CBUAE,并密切監視關系。 CBUAE 行長 Khaled Mohamed Balama 表示:"CBUAE 將繼續適當密切關注該國的持牌金融機構,包括注冊的哈瓦拉供應商,以提高其實施 AML/CFT 措施的有效性,以保護阿聯酋的金融體系。該指南提醒所有各方在這方面的職責。"
該指南可在https://www.centralbank.ae/en/cbuae-amlcft上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