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聯合早報
(吉隆坡綜合訊)巫統總秘書阿末馬斯蘭200萬令吉(約65萬新元)洗錢案峰回路轉。控方告訴法官,阿末馬斯蘭同意繳付110萬令吉罰款,控方因此撤銷所有控狀。法官于是宣判阿末馬斯蘭當庭無罪釋放。
這讓阿末馬斯蘭成為最早擺脫官司的巫統“官司纏身派”成員,他也更有機會出任國會下議院副議長。
54歲的阿末馬斯蘭也是笨珍區國會議員和前副財政部長。他2020年1月21日被控沒向所得稅局申報來自前首相納吉的200萬令吉,以及向反貪污委員會提供假口供等兩項罪名。
吉隆坡高庭昨天續審此案時,控方莫哈末慕克占尼副檢察司告訴法官阿末沙里,阿末馬斯蘭前天已經繳付110萬令吉罰款,控方因此撤銷上述兩項控狀。法官于是宣判阿末馬斯蘭無罪釋放。“副檢察司確認未來不會以相同罪名重新提控被告,因為被告已經繳付控方指定的罰款數額。”
網民指阿末馬斯蘭并未受到應有懲罰
此案宣判后在網上引起熱議,一些網民指阿末馬斯蘭并未受到應有的懲罰。負責此案的反貪會昨天發布聲明表示,阿末馬斯蘭受到的懲罰就是付出110萬令吉罰款。反貪會指阿末馬斯蘭2019年10月就收到相關罰單,但卻不愿繳付罰款而選擇出庭受審。“他在審訊過程中提交陳情書,表明愿意支付罰款。”
根據聯邦憲法,任何人被法庭定罪并判處入獄一年以上或罰款2000令吉以上,就失去在大選中成為候選人的資格。不過阿末馬斯蘭的律師表示,阿末馬斯蘭雖因面對兩項控罪而被罰款110萬令吉,但并未失去來屆大選的競選資格,因為阿末馬斯蘭并未遭法庭宣判罪名成立。
律師表示:“關于這點,我們今年初與總檢察署討論案件和解程序時,就已經獲得選舉委員會的保證。這項保證也是我們決定以罰款解決此案的原因。”
阿末馬斯蘭是巫統主席阿末扎希的親信,他們與納吉等三人都是巫統黨內的“官司纏身派”。
納吉涉及的案件包括近17億令吉欠稅案,以及他被控挪用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的七項罪名全部成立,判他監禁12年和罰款2.1億令吉,納吉已經上訴。阿末扎希則面對27項洗錢、12項失信以及八項貪污等47項罪名,其中12項刑事失信罪是被控涉嫌挪用健康思維基金會3109萬令吉資金。
阿末馬斯蘭無罪釋放后 出任副議長機會料提高
首相依斯邁沙比里最近原本有意提名阿末馬斯蘭出任國會下議院副議長,但國盟政府內部有人認為阿末馬斯蘭有案在身而不適合擔任此職。阿末馬斯蘭如今無罪釋放后,預料他出任副議長的機會將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