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5月21日 06:57 來源:金融時報
人民銀行青島中心支行近日對匯豐銀行、渣打銀行、日本山口銀行、韓亞銀行、瑞穗實業銀行、南洋商業銀行等轄區內分行的9家外資銀行反洗錢工作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從調研中發現,與中資銀行相比,外資銀行反洗錢工作體系具有較為突出的特點和優勢,其理念和模式值得中資銀行和監管機構借鑒。
在反洗錢工作實踐中,外資銀行構建了自上而下包括組織架構、內控機制、工作措施和培訓體制四個層次的反洗錢工作體系。實踐表明,這一體系在貫徹以風險為本的理念、全面有效的履行反洗錢義務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層級更高、體系完善的組織架構為統領
高層次反洗錢領導小組和獨立反洗錢監管部門相結合的東亞銀行模式。東亞銀行青島分行設立了反洗錢領導小組及反洗錢辦公室,成員由行長、分管副行長、各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組成。反洗錢辦公室負責人由現金匯款部經理擔任,成員由各部門指定的反洗錢報告專員及操作人員組成。分行法規監管部獨立于青島分行,直屬總行,負責協助總行法規監管部監督分行執行反洗錢法律法規以及總行反洗錢和反恐怖分子籌資活動相關政策和指引的合規情況。
縱橫交錯、各業務條線與反洗錢部門相互配合的匯豐銀行模式。匯豐銀行總部、各分行及業務條線均設立監察洗錢活動主任,下設反洗錢部,負責協調、督導反洗錢政策措施的落實。各分行行長為分行監察洗錢活動主任、總行各業務線負責人和總行營運總經理分別作為所轄業務線的監察洗錢活動主任。總行監察洗錢活動主任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對反洗錢內控制度進行監督,并檢查分行及業務線監察洗錢活動主任工作執行情況。分行副行長及合規部協助分行監察洗錢活動主任完成行內反洗錢工作。分行營運部設反洗錢報告小組,統籌協調反洗錢報告。
內容全面、細致高效的內控機制為主線
內控制度將國外總行反洗錢的做法與國內監管要求相結合,并適用最嚴格規定。如渣打銀行集團制定的中國區反洗錢規章制度即符合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SA)要求,也參照巴塞爾KYC原則、FATF建議和沃爾夫斯堡(Wolfsberg)指引,同時嚴格遵守中國反洗錢法律法規。匯豐銀行核實客戶身份時既考慮總行嚴格的客戶盡職調查要求,又執行聯網核查制度。
內控制度內容全面,并定期更新。如東亞銀行反洗錢內控機制包括六項制度,基本覆蓋該行經營管理中可能被利用為洗錢途徑的所有業務環節,保證員工在日常操作中有章可循。同時,對反洗錢內控制度每年進行一次全面修訂,若遇重大政策變更,分行也能及時向總行匯報進行法規修訂。
內控制度與實際業務緊密結合,可操作性較強。如韓亞銀行《反洗錢規定》對新建業務關系客戶盡職調查規定,將反洗錢法規與存款賬戶管理辦法及實名制要求相結合,詳細規范開戶業務風險點,對業務人員實際操作有很強的指導性。
務求實效、成本收益平衡的反洗錢措施為核心
為避免被不法分子作為洗錢渠道,以客戶盡職調查及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為核心,采取有的放矢、務求實效的工作措施,切實保證對潛在洗錢風險的有效防范,為各項業務的順利開展奠定基礎,以有效的反洗錢工作降低被洗錢分子利用的成本,確保正常經營收益。
對客戶盡職調查。一是審慎的初次客戶身份識別;二是利用數據庫進行客戶身份過濾;三是細致的客戶風險分類管理;四是持續的客戶盡職調查。
實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外資銀行在開發系統自動抓取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員工主觀能動性,制定并實施嚴謹的分析制度,由專門分析人員結合客戶風險等級、交易情況和基本信息,對異常交易重點分析,確保重點可疑交易及時報告。如匯豐銀行的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流程,能夠保證客戶或其交易對手一旦被WorldCheck數據庫過濾為恐怖嫌疑分子,立即終止為其辦理業務,并向人民銀行進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