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深圳晚報
隨著支付手段日益豐富,人們使用現金的頻率越來越低。然而,近日深圳龍崗一銀行ATM取款機卻連續多日出現怪象:前一天剛加鈔,第二天錢就秒空。
是誰對現金有著如此巨大的需求?覺得現象反常,銀行工作人員通過區反詐聯席辦將線索提交到警方。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接到線索后迅速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發現事情并不簡單。到底怎么回事?10月12日,深晚記者從龍崗警方了解了詳情。
22歲小伙多次深夜取款,兩個月取了2000萬元
經過一段時間的深挖和調查研判,警方發現取款人不止一人,但相似的是,他們通常在深夜出現,每次會攜帶多張銀行卡,不僅邊操作邊打電話,還經常輸錯密碼。顯而易見,他們用于取款的銀行卡并非本人所屬,民警初步判斷這很可能是一個有組織的"洗錢"團伙。
9月30日至10月1日,專案組兵分多路進行收網,最終抓獲團伙成員5人,繳獲贓款270萬元、銀行卡90張。經查明,該團伙正是受雇于境外詐騙集團,充當取款"車手",幫助轉移贓款。
今年22歲的孫某是被抓獲的"取款車手"之一。據他交代,上家每次會交給他10至20張銀行卡,之后通過某小眾聊天軟件發布指令,美其名曰"現金運輸"。平時,孫某白天睡覺,半夜干活,日常"工作流程"主要分三步:首先是試卡,測試收到的銀行卡能否正常使用;確認銀行沒問題后,等贓款到賬,便前往ATM機取款。最后,再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將取出來的錢交給指定的人。
這樣的"工作",孫某前后做了兩個月,平均每天取款30至50萬元,累計取款2000多萬元。在此期間,他見有利可圖,還把自己的三張銀行卡提供給上家用于收款。取款提成加上出租銀行卡,孫某共收取了近2萬元好處費。
審訊過程中,孫某坦言面對巨款自己確實"心動"過,但一想到自己和家人的信息都被掌握得清清楚楚,只好收起貪念,繼續做"提線木偶"。目前,孫某等5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車手"因何重現江湖?
"取款車手"是指專門幫助取現,進行線下洗錢的人,這在早期的電詐案件中屢見不鮮。隨著犯罪黑產的鏈條化,近年來,電詐集團主要通過虛擬幣等"線上洗錢"方式向境外轉移贓款。那么,犯罪分子近期為何又走回了"線下洗錢"的老路?
記者從龍崗警方了解到,一方面全國開展"斷卡行動"以來,買賣銀行卡行為被嚴厲打擊,導致電詐犯罪成本急劇上升,犯罪集團集中"經營"銀行卡才能"物盡其用"。另一方面,在國家多部門的聯合整治下,向境外轉移贓款的路徑被大面積切斷,"線上洗錢"的難度劇增。"取款車手"行當于是又開始"營業"。
據悉,甘愿充當"取款車手"的,大多是像孫某一樣想賺快錢的人。他們心里很清楚錢的來路不正,但往往會被洗腦或者自欺欺人,認為自己只是取個錢,不算直接參與犯罪。但事實上,以此案為例,繳獲的銀行卡大部分被核實與電詐案件有關。取出的錢,也都屬于犯罪所得。
正如出租、出售銀行卡可能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一樣,充當取款"車手",也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而像孫某等充當境外電詐集團幫兇,取款高達2000萬元的,自然屬于情節嚴重的情形。他們接下來所面對的,將是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