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紅網
去年8月,江蘇揚州某銀行發現李某和王某的信用卡賬戶異常活躍,每月流水達百萬元。隨后民警傳喚二人后了解到,他們利用部分銀行給商戶掃碼收款免手續費的政策空子,辦理多個工商執照申請商戶收款二維碼后,采取虛假交易掃碼套取大量現金。民警順藤摸瓜,揪出了一個涉案近百億的銀行卡套現犯罪團伙,21名分工協作的骨干分子相繼落網。
簡單來說,就是辦理多個工商執照,利用信用卡套現,賺取提現費用,在銀行身上“薅羊毛”。相關法律規定個人套用本人信用卡額度屬于違法行為尚不構成犯罪,但套現后申請調單涉嫌詐騙罪,專門從事信用卡套現業務的則涉嫌非法經營罪。這樣的洗錢行為不僅破壞社會風氣,也將對資金流動、金融市場等造成消極影響,最后的結果便是真正的信用卡用戶變得越來越難,正常的經濟秩序無法維持。
涉及百億元高額,除了犯罪團伙的隱瞞手段,銀行政策制度的漏洞也為套現提供了可能。目前信用卡辦理門檻較低,18-60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為辦理的基本條件,不同銀行間為了競爭甚至不需要提供收入證明,推銷信用卡變得常見。在商戶審核、推廣新業務時也沒有嚴格把關、做好風控,加上法律法規仍存在空白,犯罪與否的界限并不明晰,相關用戶與工作人員的對接機制并不完善,諸多漏洞的存在使套現洗錢得以存在并發展。
利用信用卡套現的手段早在幾年前便已出現,但銀行大多為半縱容態度,部分用戶無非是利用信用卡得積分、賺取返利等,對于銀行方面也有利無害,加上相關法律法規的盲區,導致小額或個人套現較普遍。但此犯罪團伙利用信用卡不分期、出賬便還款的手段,使銀行不僅沒有了相應的盈利空間,反過來還要支付給用戶大量返利,加上交易數額巨大涉及洗錢,才會成立案件,用時一年多破案并抓獲嫌疑人。但這也應引起銀行反思,當自己的蛋糕被切了才產生警惕是否為時過晚?
因此銀行在用戶資料審核與推廣時應嚴格把關,進行實地考察,對不同交易量的商戶進行分級監測,建立預警機制,而不是簡單奉行“信用卡使用越頻繁、用錢越多,就表示還款能力強,同時給定的信用額度越高”的原則。大多銀行作為盈利的企業,不能盲目引進用戶,只注重經濟效益,還要關注用戶本身、資金流向、金融機制等,承擔起社會責任,兼顧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
專門從事套現業務的犯罪團伙,看似是在銀行身上“薅羊毛”,但實質是走在違法犯罪的道路上,最終將受到法律的制裁。這也啟示公眾在網絡中切勿貪小利租借二維碼“洗錢”,在無形中成為黑產團伙犯罪的工具,要提高警惕意識與防范意識,保護個人信息,嚴防手機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