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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1-12-11 瀏覽次數:1239次
洗錢團伙3個月洗錢8000多萬元 最小成員才18歲
來源:泉州網
日前,洛江警方“三箭齊發”,在泉州市豐澤區、洛江區,漳州龍文區同時收網,端掉一個洗錢團伙,抓獲團伙成員12名,其中最小的才18歲,該案涉案金額8000多萬元。
近期,洛江警方獲悉,在洛江區雙陽街道一出租房內,有人進行洗錢違法犯罪活動。經細致摸排和縝密偵查,警方發現了一個以陳某強(化名,男,21歲,泉州市洛江區人)為首的洗錢團伙,并逐漸掌握了該團伙的作案手法及活動軌跡。然而該團伙成員警惕性高,在泉州、漳州頻繁更換作案窩點,給抓捕工作帶來不小的困難。
警方決定兵分多路,實施同時抓捕。12月1日,幾個抓捕小組同時收網,分別在泉州市豐澤區某酒店、漳州市龍文區某小區及洛江區雙陽街道,將陳某強、林某明等12名嫌疑人抓獲,扣押涉案手機35部、電腦1臺。
“這個12人團伙中,有10人是‘95后’,年齡最小的僅有18歲。他們有的認為洗錢來錢快、工作輕松,因一時貪念誤入歧途;有的則是懵懵懂懂被老鄉或同齡人拉入團伙,毀了前程,真的很不值得。”民警告訴記者。
經審訊,嫌疑人陳某強等人對他們涉嫌洗錢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交代,今年8月,陳某強聽聞替境外電信網絡詐騙和網絡賭博團伙洗錢能輕松賺到錢,于是聯合朋友林某明(化名,男,21歲,貴州人)一同開始洗錢的違法犯罪活動。
為擴大收益,陳某強、林某明在各自朋友圈和老鄉群中“招兵買馬”,逐漸將團隊陣營擴大。他們分工明確,陳某強為團隊負責人,林某明負責牽線介紹銀行卡卡主和洗錢操作人員,團伙其余成員中,4人負責進行洗錢轉賬操作,6人為銀行卡卡主,為團伙提供個人銀行卡。今年8月至今,該團伙已累計洗錢轉賬8000余萬元。
目前,12名團伙成員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