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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1-12-17 瀏覽次數:1484次
為網絡詐騙活動洗錢1700余萬元,16名被告“齊刷刷”領刑
來源:ZAKER貴陽
12 月 15 日,遵義市綏陽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劉某堅、吳某雄等 16 人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一案,并當庭宣判。法院審理查明,劉某堅等人為幫網絡詐騙團伙洗錢,特地從福建跑到綏陽找人提供銀行卡,該團伙共計為不法分子轉賬洗錢 1700 余萬元。
經審理查明,今年 3 月,該案被告人劉某堅,在福建省期間,與長期在境外從事網絡違法犯罪活動的一男子聯系。該男子提議讓劉某堅找人用銀行卡為其轉賬洗錢,并按一定的比例提成。
在不法利益的誘惑下,被告人劉某堅和被告人吳某雄商議后,決定找人洗錢共同牟利,并按轉賬資金的一定比例提成營利。隨后,被告人吳某雄又聯系自己的親戚、綏陽人文某毅,3 被告人從福建省來到綏陽縣,找人提供銀行卡轉賬洗錢。
到達綏陽縣后,3 人先后聯系了本案另外 13 名被告人進行轉賬洗錢,并逐漸形成以被告人劉某堅、吳某雄為管理核心的犯罪團伙。2021 年 3 月至 4 月期間,16 名被告人在綏陽縣城的酒店和附近農莊,為電信詐騙犯罪轉賬洗錢共計 1762.86 萬元,并從中非法獲利數百元至數萬元不等。
法院審理后,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前科情況、危害后果、悔罪表現等情節,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劉某堅等被告人 5 年 6 個月至 2 年 6 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同時,對各被告人的涉案財物予以沒收,對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當天的庭審,綏陽縣委政法委等單位干部、各行業代表 150 余人參與了旁聽,綏陽縣檢察院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縣法院院長擔任審判長審理該案。宣判后,審判長當庭進行法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