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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1-12-20 瀏覽次數:1640次
為貪小利組團“洗錢” 益陽大通湖六男子被刑拘
來源:中新網湖南
僅需提供銀行卡或微信、支付寶等賬號為其收款轉賬走流水,便可輕松賺取傭金,湖南省益陽市大通湖區6名青年男子為貪圖小利,竟組團為犯罪集團“洗錢”,最終淪為犯罪分子的幫兇。12月18日,犯罪嫌疑人戴某杰、王某玉等6人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益陽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12月13日,益陽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河壩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河壩鎮轄區居民孟某宇名下多張銀行卡在短時間內有大量不明資金往來,有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的重大嫌疑。獲此線索后,河壩派出所高度重視,迅速抽調精干警力成立專案組對該線索展開偵查。
經深入偵查和分析研判,一個以戴某杰、王某玉為首的“洗錢”犯罪團伙浮出水面。在掌握該團伙涉嫌犯罪的有力證據后,專案組民警快速出擊,于12月16日將犯罪嫌疑人戴某杰、王某玉、孟某宇、李某、諶某龍、彭某抓獲歸案。
經訊問,2021年8月,戴某杰、王某玉在網上認識了其上線“軍哥”,對方告知兩人一個掙快錢的偏門,僅需提供自己的銀行卡或微信、支付寶等賬號,為其收款轉賬走流水,便可輕松賺取傭金。在利益的驅使下,戴某杰、王某玉在明知資金來源為犯罪所得的情況下,仍利用自己名下的多張銀行卡為這些贓款分流“洗白”。
為獲取更多報酬,戴某杰、王某玉不惜將自己的好友也拉上了“賊船”。為躲避公安機關打擊,戴某杰、王某玉等6人通過轉賬、掃碼支付、制作口令紅包等多種方式將贓款分散“洗白”后集中轉入上線“軍哥”指定的銀行賬戶中,從中賺取傭金非法獲利。
2021年8月以來,戴某杰、王某玉等6人利用自己名下的20余張銀行卡及支付賬號幫助其上線轉移犯罪所得共計100余萬元,非法獲利共計5萬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戴某杰、王某玉等6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