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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2-01-05 瀏覽次數:1297次
濟南一女子協助他人洗錢291.9萬,獲刑!
來源:齊魯壹點
近日,濟南市萊蕪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高某秀涉嫌犯洗錢罪一案,高某秀犯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
被告人高某秀提供其本人銀行卡給高某華使用,幫助高某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來源和性質,協助高某華將非法所得轉換為房產和現金合計291.9萬余元,應當以洗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高某秀明知可能是高某華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或金融詐騙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提供資金賬戶并協助高某華將財產購買房產和轉換為現金,情節嚴重,公訴機關指控其犯洗錢罪成立。高某秀經電話通知到案,到案后如實供述其罪行,系自首,依法可減輕處罰;其認罪認罰,依法可從寬處理。綜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洗錢是一種將非法所得合法化的行為,主要是指將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通過一定的方式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洗錢犯罪其實離我們每個人并不遙遠,在日常生活中,身邊人要求幫忙銀行轉賬的情況比較常見,但是如果明知轉賬的來源“不正當”而仍提供協助,則可能會涉嫌犯罪。請廣大群眾引以為戒,增強風險意識,不要因為礙于人情關系,而掉進洗錢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