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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2-01-07 瀏覽次數:1514次
新余市首例涉毒“自洗錢”案一審宣判
來源:大江網
在“2021贛鄱百日緝毒”專項行動中,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成功偵破全市首例涉毒“自洗錢”案件。近日,渝水區人民法院審理了該案并宣判。
2021年10月18日,渝水分局禁毒民警根據情報線索,聯合當地派出所在新余高新區某小區,抓獲涉毒犯罪嫌疑人胡某。經查,胡某以販養吸,自2021年9月以來,三次向他人販賣毒品冰毒,涉嫌販賣毒品罪。
在訊問案情中,有個細節引起辦案民警的警覺。2021年9月8日,胡某在高新區某小區內將兩小包冰毒販賣給吸毒人員楊某時,提出使用支付寶收款,先讓楊某將毒資轉到胡某母親的支付寶賬戶,款項到賬后,再提現到胡某的銀行賬戶,而后又轉到自己的微信上。胡某的該行為涉嫌洗錢罪。在事實面前,胡某對自己販毒、洗錢的行為供認不諱。
近日,渝水區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了“胡某販賣毒品、洗錢案”,并當庭宣判。胡某犯販賣毒品罪、洗錢罪,數罪并罰,一審判處胡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