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瀟湘晨報
一起毒品案,牽出一個22人的特大販毒團伙。
一連蹲守5天,犯罪嫌疑人的妻子出門倒垃圾,警方才找到機會上門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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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德臨澧縣公安局禁毒大隊破獲了一件大案,背后的細節得以披露。
近日,常德臨澧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在市公安局的指導下,從一起毒品案件入手,歷時四個月的縝密偵查和艱苦奮戰,最終成功摧毀一個藏匿于湖南省境內多年的特大販毒網絡,并先后抓獲犯罪嫌疑人22人,團伙成員均已獲刑。其中一名被告人除了涉嫌毒品犯罪,還“自洗錢”被判洗錢罪,成為《刑法修正案(十一)》實施以來,湖南省首例以“自洗錢”定罪的涉毒案件。
找到機會
民警蹲守5天,等到嫌犯妻子下樓扔垃圾
2021年3月初,常德臨澧縣公安局禁毒大隊民警在工作中發現前科累累的吸毒人員胡某興(男,45歲,常德人)涉嫌販賣毒品。
在掌握胡某興的家庭住址后,臨澧公安4名禁毒民警開著車來到其所在的小區,在胡某興的家附近展開了蹲守。民警介紹,由于胡某興所在的小區屬于老舊小區,住在一樓,守在附近更容易找到機會。但一連5天,胡某興卻像“消失”了一般,連人影都不見一個,這讓在車上的民警差點放棄。
“這5天,我們基本都待在車上,哪兒也不敢去,每天吃著盒飯和方便面,輪流在車上睡覺。”一位參與蹲守的民警介紹。終于,到了3月11日中午,民警發現胡某興的老婆出門倒垃圾,趁這個空當,4人立馬下車跟著對方進屋,將在客廳的胡某興抓獲,此時對方正準備吃午飯。
后來,民警才了解到,胡某興每次都叫毒友將毒品從房屋后方的廁所遞給他,之后再“以販養吸”,連他老婆對此事都不知情。而胡某興的毒友,多為他的親戚胡某明、胡某彩等人,他們從楊某歐等人處購買毒品,再轉手賣給他人,以便從中賺差價,從而滿足持續吸毒要求。
“真實的緝毒跟電影里完全是兩碼事,如果電影里的警察只是沒日沒夜地蹲守那就沒人看了,但現實中這卻是任務順利進行的關鍵。”民警介紹,雖然這5天很難熬,但抓住了胡某興,就打開了案件的突破口,之后陸續抓捕了其余21人。
抓捕過程
嫌犯持匕首拒捕,民警飛撲奪刀制伏
蹲守過程沒日沒夜,抓捕過程同樣驚心動魄。民警回憶,胡某興被捕后不久,主要嫌疑人楊某歐也浮出水面。“對楊某歐的抓捕不是一次成功的。”民警回憶,第一次民警在一地下車庫認出對方準備將其抓捕時,對方戴著口罩,騎上摩托車一下就向前沖走了。
此后,民警在該地下車庫蹲守幾日,終于再度與楊某歐“見面”,而此時的楊某歐已經有了防備,隨身攜帶了一把匕首。面對警察的圍追堵截,自知走投無路的楊某歐情緒激動,手持匕首尖刀對著警察準備抵抗。不久,2名民警趕來增援。面對4名警察的圍捕,楊某歐徹底灰心,隨后,他手拿尖刀,朝自己的腹部刺去。見此情景,一旁的民警飛撲上前,將尖刀奪下并成功將其制伏。事后,楊某歐受了輕傷。
“吸毒、販毒人員相當于亡命之徒,在他們眼中,生命沒那么重要,他們往往會做出令常人意想不到的舉動,在對他們實施抓捕行動時,十分危險。”民警介紹,在面對這些人員時,要學會與他們斗智斗勇,這樣才能盡量減少雙方傷害。
審判來臨
22人獲刑,湖南首例“自洗錢”定罪
2021年12月,臨澧縣人民法院對楊某歐、徐某、晏某穗、周某、吳某梅等22人販毒案進行開庭審理并公開宣判。該案22名被告人因販賣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洗錢罪(自洗錢)等,分別被判處四個月至六年不等的刑罰,并處二千元至一萬元不等的罰金。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被告人之中的徐某,除了販賣毒品罪之外,還單獨構成了洗錢罪(自洗錢)。據悉,徐某在2021年4月至6月間便向其他人員銷售毒品20余次,為了隱瞞販毒非法所得,徐某騙取自己好友的微信收款二維碼及銀行卡賬戶,將部分毒資轉入好友賬戶,并在短時間內采用“小額多筆”的方式,從好友手中要回毒資2萬余元,用于購毒及日常消費。得意洋洋認為不會被警方發現的徐某沒想到,自己的上述行為已單獨構成了洗錢罪(自洗錢)。
而徐某單獨構成的“洗錢罪”,是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實施以來,湖南省首例以“自洗錢”定罪的涉毒案件,標志著湖南省司法部門在打擊“自洗錢”涉毒犯罪方面取得新突破。
看新聞學法律
什么是“自洗錢”
北京云亭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德榮介紹:自洗錢,是指行為人在實施上游犯罪之后,對違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自行“清洗”以使之合法化的行為。例如,張三販毒獲得贓款1000萬,其后又將該筆1000萬元通過賣房或投資的方式,把犯罪所得進行洗白。
原來刑法并未將自洗錢的行為單獨入罪,是作為上游犯罪的附屬行為,被上游行為所吸收;僅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處罰普遍輕緩,致使大量贓款去向不明,實質上違反了罪責刑相統一的原則,對打擊犯罪力度不足。事實上,自洗錢行為目的在于“清洗”贓款,具有獨立的主觀要件、行為方式及其危害后果,并不屬于事后不處罰的范疇,侵犯了與上游行為不同的法益,應當獨立入罪。
與修改之前的條款對比,記者發現,新修訂的條款中,將“明知是毒品犯罪……”的“明知是”進行了刪除,只要是為了掩飾、隱瞞毒品等七類犯罪實施洗錢行為的,就構成犯罪。立法本意是為了排除以往洗錢罪對明知事實的證明難度,降低洗錢罪的證明標準,充分預防和打擊洗錢犯罪,有效維護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同時,將原條款“通過轉帳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修改為“通過轉帳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的”,并增加了“跨境轉移資產的”條款,從而更加適應當下形式更加靈活的支付環境。
辦案民警介紹,現在有關毒品的案子,一個新的趨勢是網上支付平臺多,大都采用非接觸的形式交易,通過支付平臺進行支付。有些毒販為了逃避公安機關打擊,借用別人的二維碼等進行毒品交易,在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實施以前,警方對此類行為沒有相應的法律量刑標準,不好去定罪。國家對法律進行了修改后,對“自洗錢”涉毒犯罪的打擊有借鑒和指導意義,以后遇到這種借用他人的二維碼進行收付款來從事販毒等有關行為的,也是警方的一個打擊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