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正義網
只為一個月1000多元的好處費,兩小伙不計后果,提供銀行卡給他人用于網絡犯罪。近日,被告人張磊、秦偉因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經江蘇省啟東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啟東市人民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均并處罰金。
張磊、秦偉現年30歲,均在啟東從事運輸生意,因生意往來頻繁且性格相合而結拜為兄弟,兩人憑靠自己的勤勞,都已在啟東安家,生活算不上富足,卻也安穩。2021年4月份,張磊接到其表哥電話要給他賺快錢的機會,考慮到最近手頭緊缺,張磊便滿口答應,表哥告訴他一個月提供1張銀行卡就可以賺1500元,如果能找到其他人的銀行卡,張磊還可以從中賺500元差價。張磊立馬到銀行辦理3張銀行卡并開通了網銀,將所有賬戶密碼給了其表哥,一個月后果真拿到了4500元好處費。
嘗到甜頭的張磊找來了秦偉,將這“好事”告訴了秦偉,秦偉出于謹慎問了銀行卡用途,張磊悄悄透露了秘密,說銀行卡是給其表哥公司用來給賭博網站洗錢。秦偉一聽害怕了,但張磊跟他說放心,保證不會有事,秦偉考慮到張磊是他拜把子大哥,他說沒事肯定沒事,再說,這白撿的1000元確實很香,也一口氣辦了3張卡給張磊。貪得無厭的張磊又讓三個朋友一起提供銀行卡。一個月后,秦偉果真收到了張磊給的好處費。
正當這兩兄弟沉浸在不勞而獲的美夢中時,銀行工作人員的一通電話將他們拍醒了,提醒他們名下賬戶異常,線上業務已被暫停。這下秦偉徹底慌了,催著張磊去要卡。一個星期后,正在上班的張磊、秦偉被抓落網。
經查,張磊前后向其表哥提供了17張銀行卡,轉入資金高達900多萬元,秦偉名下銀行卡的轉入資金也高達140多萬元,部分資金已經被查實系犯罪所得。訊問中,張磊坦言幸虧被抓的及時,如果時間再長點,他可能要牢底坐穿,因為他嘗到了餡餅的甜頭,會越陷越深,找更多的兄弟一起辦卡賣卡。(文中姓名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