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南方plus
2021年,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堅持“金融為民、金融安民”初心使命,充分發揮反洗錢職能,緊抓《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契機,拓展跨部門合作廣度深度,強化洗錢犯罪打擊力度,推動廣東地區(不含深圳)洗錢罪判決在判決數量、涉案主體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全年共推動51宗案件以《刑法》191條洗錢罪定罪宣判,判決數量超歷年總和,較2020年增長近4倍,洗錢罪判決在全省20個地市“全面開花”,消除了辦案空白點,成功推動包括全國首批“自洗錢”判決在內的11宗“自洗錢”案件宣判。
內育外引,構建打擊洗錢犯罪全鏈條
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積極打造“省-市-縣”三級聯動工作格局,通過簽署合作備忘錄、黨建聯學共建、聯合培訓、情報座談等方式,多渠道鞏固深化與公檢法部門的聯系,建立從異常交易監測、可疑線索研判、深挖資金交易鏈條到協助證據收集和犯罪情形認定的全流程打擊洗錢犯罪鏈條。
多方協同,雙線發力推動洗錢案件判決
《刑法修正案(十一)》實施后,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對標對本,結合地區實際將毒品和走私犯罪作為推動洗錢入罪的突破口,通過聯合廣東省人民檢察院舉辦專題培訓會,與公安、海關等辦案部門互設培訓講堂等方式,有效凝聚推動“自洗錢”等洗錢案件偵、訴、判的共識;協助有關部門在各類洗錢上游犯罪中深挖細掘洗錢線索,織密打擊洗錢犯罪的“天網”,全年共推動包括11宗“自洗錢”在內的51宗洗錢罪判決。
科技賦能,反洗錢調查職能充分彰顯
全力發揮“金融情報站”作用,構建立體化反洗錢調查體系,為有權部門提供高、快、精、準的金融情報,搭建可疑交易分析平臺,提供專業的資金分析支持,全年共向有關部門移送線索500余條,涉及地下錢莊、毒品、走私、非法集資等犯罪類型,開展案件調查700多宗,協助破獲案件130余宗,涉案金額近20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