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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2-02-26 瀏覽次數:1308次
網絡“跑分”獲利10萬元 男子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獲刑
來源:正義網
近日,經廣西壯族自治區平南縣檢察院提起公訴,平南縣法院以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追繳被告人梁某的違法所得人民幣10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2020年2月開始,梁某得知“跑分”平臺刷單可賺取傭金,于是下載軟件,在該平臺獲取訂單,繳納保證金后獲得上家資金,為犯罪分子的網絡犯罪活動提供非法資金支付結算,按代收資金的0.36%至1.3%賺取傭金,并將自己和所借得的他人名下的共11張銀行卡、9個微信收款碼和2個支付寶收款碼綁定軟件進行“跑分”。在洗錢過程中,梁某使用的銀行卡因涉案多次被凍結,但其明知轉移的錢都是違法犯罪的贓款,但為了獲得更多的好處費,仍然為這一軟件平臺洗錢。截至2021年4月,梁某為該“跑分”平臺提供支付結算金額達2300余萬元,獲利10萬余元。
2021年4月14日,平南縣公安局在工作中發現,梁某持有多張銀行卡,并且多張銀行卡曾被凍結,經查發現梁某利用手機、微信、支付寶、銀行卡等工具幫助他人將違法犯罪的贓款進行轉移,屬于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當天立案偵查,并將梁某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