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南海網
“把自己名下的銀行卡、手機卡提供給電信網絡詐騙團伙洗錢就能從中獲利,輕松賺錢。”你心動了嗎?這事聽著誘人,可出售、出借銀行賬戶為不法分子提供作案工具,不法分子會借用你的名義,讓你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的“幫兇”。
為堅決斬斷違規開設“兩卡”利益鏈條,遏制涉案“兩卡”高發勢頭,屯昌縣公安局深入開展“斷卡”行動,7天內,連破多起案件,抓獲20名“涉卡”人員,查獲涉案金額1200余萬元。
記者從屯昌縣公安局了解到,2月20日,該局坡心派出所根據線索組織警力調查,成功抓獲2名“涉卡”人員,經審訊兩名犯罪嫌疑人對為電信網絡詐騙團伙提供2張銀行卡并從中獲利1500元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這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屯昌警方依法處行政拘留7日,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2月20日,屯昌縣公安局電詐打擊隊根據“斷卡”行動線索,聯合多部門主動出擊,在海口成功打掉一個洗錢犯罪團伙,抓獲4名犯罪嫌疑人,扣押13張銀行卡、5部手機,查獲涉案金額1100余萬元。
2月21日,屯昌縣公安局民警根據線索布控,在海口市某酒店成功抓獲1名涉嫌買賣銀行卡中介商及2名賣卡人員。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2月22日,屯昌縣公安局烏坡派出所根據線索,抓獲2名涉嫌出租銀行卡給電信網絡詐騙團伙人員使用的犯罪嫌疑人,當場查獲4張銀行卡。民警進一步調查發現4張銀行已被公安機關凍結2萬余元,并涉及2起立案偵查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涉案金額26088元。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屯昌警方依法處行政拘留10日,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當中。
2月22日,屯昌縣公安局廣青派出所通過開展“斷卡”行動,抓獲3名利用銀行卡為賭博網站洗錢的犯罪嫌疑人。目前,3名違法犯罪人員已被屯昌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2月23日,屯昌縣公安局南坤(中坤)派出所根據“斷卡”行動線索,抓獲一名將自己銀行卡出借于他人的違法行為人黃某某,由于該名違法行為人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初次違法,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違法行為人黃某儒處行政拘留8日不予執行。
2月23日,屯昌縣公安局南呂派出所根據“斷卡”行動線索主動出擊,抓獲一名將自己銀行卡出借于他人的違法行為人王某,現已將違法行為人王某送往屯昌縣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
2月23日,屯昌縣公安局新興派出所根據“斷卡”行動線索,成功在海口市某酒店內抓獲涉嫌詐騙罪的詹某某,破獲刑事案件一宗,涉案金額20余萬元。目前,詹某某已被屯昌縣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2月24日,屯昌縣公安局烏坡派出所根據“斷卡”線索,抓獲一名出租銀行卡供他人使用的違法人員,查獲2張作案銀行卡。
經調查,發現該名男子2張銀行卡已被外地公安機關凍結2萬余元,在該名違法人員持有的銀行卡中關聯到外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2起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涉案金額達3800元。經審核,決定對該名違法人員行政拘留10日,并處500元罰款。
2月25日,屯昌縣公安局中部片區偵查辦案隊根據“斷卡”線索,在屯郊派出所、電詐打擊隊的協助下,抓獲一名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查獲4張作案銀行卡及手機一部,涉案金額高達70余萬元。經審核,決定對該名嫌疑人執行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