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南國早報客戶端
30歲的全州籍男子蔣某貪圖日薪300元的報酬,加入“跑分”團伙,把10多萬贓款轉入指定中間人賬戶后,沒想到中間人收到錢后當場把卡和手機拿走跑掉,還誤拿了蔣某手機,蔣某無奈選擇了報警。2月28日,據桂林疊彩警方通報,3名涉嫌盜竊嫌疑人被抓獲,蔣某也涉嫌犯罪被采取強制措施。
今年2月21日,蔣某來到桂林市公安局疊彩分局報案稱,他的朋友王某介紹了一個能提供銀行卡“跑分”的中間人,幾人約好當日下午在桂林北火車站附近一間公寓里“跑分”。蔣某按照約定將10多萬的贓款轉入中間人的銀行卡。怎料錢一到賬,這個中間人和他的另外兩名同伙當場搶回自己的銀行卡和手機就跑了,匆忙中還錯拿了蔣某的手機。
為挽回損失,蔣某選擇了報警。根據蔣某的供述,蔣某已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民警通過核對銀行卡信息、調查資金流向后,確定了提供銀行卡中間人廖某及同伙文某、肖某的身份信息。2月23日,3名盜竊嫌疑人被民警抓獲,追回被盜贓款89592元。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廖某、文某、肖某3人對其盜竊贓款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文某交代,今年2月初,他需要錢還信用卡,一朋友告訴他幫別人“跑分”賺取小額傭金,還不如直接“吃掉”轉入自己卡里的贓款。兩人一拍即合,文某負責聯系賣卡的人,其朋友負責聯系洗錢團伙。
2月21日,文某按照計劃帶著廖某和肖某來到約定的地方,將廖某的銀行卡和手機交給了蔣某,等上家把錢轉進卡里時,3人立即逃離現場。事后,3人將“黑吃黑”得來的贓款揮霍一番。
目前,犯罪嫌疑人廖某、文某、肖某3人因涉嫌犯盜竊罪,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報案人蔣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犯罪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民警提醒:所謂“跑分”就是專門為電信網絡詐騙、賭博等犯罪搭建平臺,使用微信、支付寶、銀行卡等支付途徑將贓款分流洗白的犯罪行為。在“跑分”過程中,幫助洗錢最后涉案的第三方賬戶將被公安機關依法凍結,而“跑分”者的個人征信也將受到影響,并受到法律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