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中國基金報
銀行業再現千萬罰單!3月19日,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一則巨額罰單指向民生銀行太原分行,該分行因“六宗罪”被處罰款1710萬元,同時原分行行長、副行長被取消銀行業高管任職資格。
除此之外,3月份以來,還有十余家銀行因貸款資金被挪用、未經總行授權開展兜底承諾業務、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等違法違規行為,收百萬罰單。
民生銀行太原分行收千萬罰單
3月19日,銀保監會山西銀保監局披露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因“六宗罪”被處罰款1710萬元。
具體來看,該行涉及的違法違規行為包括:未經總行授權開展兜底承諾業務;未按照會計原則進行財務核算;公章使用登記簿記載不真實;未按照“穿透”原則計提撥備;發放實際承擔風險的委托貸款;在理財業務投資運作過程中提供隱性擔保。
針對上述情況,山西銀保監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等規定,決定對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責令改正,罰款1710萬元;取消朱某鵬5年銀行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取消羅某3年銀行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禁止劉某、楊某3年從事銀行業工作;對鄭某、趙某牛、袁某虹警告。
因以“過橋貸款”形式變相收費等
龍灣農商銀行被罰265萬元
3月17日,溫銀保監罰決字〔2022〕3號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龍灣農商銀行也剛領大額罰單。
經查,龍灣農商銀行存在以下違法行為:一是違規以“過橋貸款”形式變相收費;二是財務會計信息不真實;三是投資入股企業整改不到位;四是違規保管客戶已簽字的空白業務憑證;五是個人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六是流動資金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七是以貸收息掩蓋信貸資產質量真實性。
中國銀保監會溫州監管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及第二款、第八十九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對龍灣農商銀行處罰款人民幣265萬元。
多項業務違法違規 這家銀行收390萬元大額罰單
3月1日,桂林銀保監罰決字〔2022〕14號顯示,廣西桂林漓江農村合作銀行因9項違法違規行為,被處以罰款390萬元。
桂林銀保監分局指出,廣西桂林漓江農村合作銀行存在以下問題:股東入股資金來源不符合監管要求;股東、股權管理不規范;未進行關聯交易審批和報告;貸款三查不嚴,放松風險管理或授信條件,貸款資金被挪用;未實行統一授信管理;向不符合借款條件的企業發放貸款;授信審批人員未執行回避要求;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陽某升、尹某軍對入股資金來源不符合監管要求,未進行關聯交易審批和報告,貸款三查不嚴、放松風險管理或授信條件、貸款資金被挪用,授信審批人員未執行回避要求等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此外,桂林銀保監分局還指出,文某婕、蔣某煒對向不符合借款條件的企業發放貸款中的向政府承諾回購投資本金的項目發放貸款,向不符合項目資本金要求的房地產企業發放固定資產貸款,向“四證”不齊房地產項目發放貸款等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董某榮對入股資金來源不符合監管要求,貸款三查不嚴,放松風險管理或授信條件,貸款資金被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針對上述問題,桂林銀保監分局決定對廣西桂林漓江農村合作銀行罰款人民幣390萬元;取消陽某升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2年,并處罰款人民幣40萬元;給予尹某軍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30萬元;給予文某婕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5萬元;給予蔣某煒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5萬元;給予董某榮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5萬元。
涉及六項違法行為 浙江長興農商行被罰165萬
湖銀保監罰決字〔2022〕4號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 浙江長興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一是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于項目建設;二是貸款“三查”不到位,對公貸款違規流入房市;三是首付款資金來源審核不到位、個人住房貸款辦理不審慎;四是貸款“三查”不到位,信貸資金被挪用于投資;五是理財業務辦理不規范;六是監管意見落實不到位。
針對上述問題,中國銀保監會湖州監管分局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浙江長興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165萬元。
多家銀行因貸款業務收百萬罰單
3月7日,攀銀保監罰決字〔2022〕1號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原攀枝花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虛假轉讓信貸資產和資產質量反映不真實,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銀保監會攀枝花監管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等相關規定,決定對其罰款人民幣400萬元。
3月3日,寧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違規發放商業用房購房貸款;非真實轉讓信貸資產等,寧夏銀保監局決定對其罰款220萬元。
3月10日,安徽全椒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瞞報案件信息;貸款審批嚴重不審慎;違規核銷貸款等主要違法違規事實,被安徽銀保監局處以罰款105萬元。
3月11日,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因貸后管理不到位;轉嫁經營成本等違法違規行為,中國銀保監會海南監管局決定對其罰款100萬元。
同日,蚌埠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分支機構未經批準終止營業,被中國銀保監會蚌埠監管分局處以罰款人民幣100萬元。
3月16日,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分行因違規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固定資產貸款發放未執行實貸實付,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銀保監會新疆監管局決定,沒收其違法所得34121.53元,并處罰款人民幣100萬元。
因違反反洗錢等相關規定 兩家銀行合計被處罰款超345萬元
除了上述問題外,還有兩家銀行因違反反洗錢等相關規定,被處大額罰款。3月18日,人民銀行沈陽分行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遼寧振興銀行因違反金融營銷宣傳、金融消費爭議解決等相關管理規定;違反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相關規定;違反貨幣鑒別及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規定;提供個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體本人;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被警告并處罰款198.5萬元。此外,改行時任副行長、首席財務官均被罰款9.6萬元。
此外,遼寧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因違反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制度建設相關管理規定;違反征信業務安全管理要求;提供個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體本人;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被警告并處罰款146.9萬元。相關責任人被處罰款。
3月16日,人民銀行召開了2022年反洗錢工作電視會議。會議總結了2021年人民銀行反洗錢工作,對2022年反洗錢重點工作進行了部署。
會議指出,2021年,我國反洗錢工作取得新成效。人民銀行會同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認真履行反洗錢工作職責,全力推進反洗錢國際評估整改,不斷完善反洗錢法律制度建設,加快建立“風險評估+執法檢查”雙支柱監管框架,切實強化特定非金融領域反洗錢工作,不斷提高反洗錢監測分析和調查協查有效性,穩步推進國家反洗錢數據庫建設,積極參與FATF開展國際標準和評估改革。
另外還指出,2022年要堅持圍繞高質量發展主題,堅持服務于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堅持服務于保護好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穩中求進、真抓實干,推動反洗錢工作高質量發展。推進《反洗錢法》修訂,完善反洗錢制度體系;修訂《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反洗錢工作協調機制建設;繼續推進反洗錢國際評估整改,攻堅整改難點問題;高質量完成洗錢風險評估,開展國家反洗錢戰略制定工作;切實提高反洗錢監管有效性,推進特定非金融行業反洗錢監管工作;進一步完善反洗錢人才隊伍建設,提升反洗錢科技運用和宣傳培訓等基礎工作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