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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22-04-11 瀏覽次數:1189次
南寧市首例“自洗錢”案立案監督 男子以多人名義購買保險自傷騙保
來源:南寧云—南寧晚報
男子楊某某利用保險理賠漏洞,以多人名義購買多份保險后通過自傷騙保,數十家保險公司損失逾50萬元,其間楊某某轉移了騙保所得款項。近日,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對楊某某涉嫌保險詐騙罪一案依法批準逮捕,并對其涉嫌“自洗錢”犯罪立案監督。
今年3月,西鄉塘區檢察院在辦理楊某某、宋某聯、宋某某、鄧某某等人涉嫌保險詐騙罪審查逮捕案時發現,從2017年起,楊某某利用保險理賠漏洞,以承諾給付金錢、免費治療其他疾病等條件,找到宋某聯、宋某某、鄧某某等人,在前述人員同意自傷騙保后,楊某某便以前述人員的名義購買了多份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在楊某某的主導下,宋某聯、宋某某以小刀割破頭皮等方式故意造成受傷,鄧某某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住院治療。出院后,楊某某拿走3人住院材料并向多家保險公司理賠。經初步測算,數十家保險公司損失逾50萬元。而楊某某為掩飾、隱瞞款項來源和性質,將騙保所得款項轉移,涉嫌“自洗錢”犯罪。
發現犯罪線索后,西鄉塘區檢察院迅速啟動立案監督程序,及時監督公安機關立案。3月24日,公安機關依法對楊某某涉嫌洗錢犯罪立案偵查。同時,檢察官積極引導偵查人員根據洗錢犯罪構成要件調查取證。經偵查查明,楊某某為掩飾、隱瞞保險詐騙犯罪所得的來源和性質,通過轉賬、提現等方式轉移資金實現“自洗錢”。檢察官厘清了實施保險詐騙犯罪取得的資金走向,從而查實了其“自洗錢”的犯罪事實。該案系《刑法修正案(十一)》將“自洗錢”入罪后南寧市檢察機關辦理的首例“自洗錢”立案監督案件。該案的依法監督嚴厲打擊了保險詐騙上游犯罪行為,對涉金融詐騙違法犯罪形成了有效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