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島晨報
一個涉嫌電信詐騙洗錢的犯罪團伙,在10天之內洗錢330多萬。4月8日,隨著瓦房店市公安局的一聲號令,12個抓捕組立即行動,奔赴事先鎖定的嫌疑人落腳之處,很快,涉嫌詐騙、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21名犯罪嫌疑人被帶到了公安機關,自此,一個涉嫌電信詐騙洗錢的犯罪團伙被成功摧毀。
3月末以來,瓦房店市公安局反詐中心民警通過工作了解到,近段時間,曲某等人經常有外地賬戶往他們銀行卡打錢,而錢到賬不到10鐘就被他們取出,再換另一個銀行將錢匯走。
民警進一步核實發現,往曲某等人銀行卡打錢的銀行卡竟然是一些外地電信詐騙涉案的銀行卡。據此,曲某等人構成了涉嫌詐騙和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民警順線追蹤,縱深挖掘,發現以曲某為首的共有21人,他們通過"取、存"的形式,為電信詐騙犯罪分子洗錢,從中賺取"提成",在10天內,他們洗錢330多萬,從中獲利30多萬,而這條犯罪鏈條背后,竟是一個由境外電詐團伙操控的洗錢集團。
在確定曲某等21人的具體落腳點之后,4月8日,瓦房店市警方統一行動,21名嫌疑人悉數落網。曲某等21人到案后,對詐騙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事實供認不諱。
曲某,家住瓦房店、今年28歲,無業。曲某交代,他通過朋友介紹聯系到境外的一個"生意人",該"生意人"給了他一個賺取"快錢"的"生意",讓他多找身邊人,辦兩張銀行卡,幫助他取錢、存錢,從中按照"約定"抽取10%的"好處費"。曲某同意了,第二天上午,曲某按照對方的要求,事先在銀行門口等候,對方告訴他這家銀行卡到賬6萬元,讓他立即到ATM取款和銀行柜臺取款,曲謀取完現金后,對方讓他到另外一家銀行給對方一個賬戶匯5.4萬,曲某照辦,下午,曲某用另一張卡照樣"賺"了6000元,一天之內"賺"了1.2萬元,讓曲某激動不已,由于對方"業務量"的不斷增加,要求有更多的人在同一時間內取款,曲某將這一"賺錢"的"好生意",介紹給了自己親屬、朋友,其親屬、朋友也不斷的發展,幾天時間,發展到20人,當這些人本以為自己找到了發財致富的之路時,沒想到不到10天,他們的發財夢就破滅了。
目前,瓦房店市警方正聯合、配合上級公安局機關,對曲某的上線展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