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泉州網
4月29日,一男子在南安水頭某銀行用銀行卡取錢,被南安警方當場抓獲。經查,該男子的銀行卡在半個月內取款達250萬元,且每次取款地點不同,取款后并未使用,而是和一個所謂的“幣商”交易。
異常取款記錄 牽出一樁洗錢大案
4月29日14時50分許,水頭派出所接到轄區一銀行工作人員報稱有一客戶信息顯示為涉詐人員,需要警方到場處理。接報后,水頭派出所立即指派民警赴現場開展偵查工作。
民警到場后快速掌握情況,原來該男子有多次異地大額取款記錄,高度疑似“洗錢”人員。經當場盤問無法確定情況,民警隨后依法將其傳喚至派出所配合調查。
該男子李某,浙江臨海人,現常住福清市。今年4月,他因為手頭緊張,在一老鄉陳某的介紹下,進入了所謂的“虛擬貨幣”交易市場。李某利用自己的銀行卡接收陳某打來的錢款,之后到銀行取現,再用現金與“幣商”進行交易。之后“幣商”便會給他一個虛擬貨幣平臺的賬號,李某的上線便可以通過平臺將虛擬貨幣提現到指定的錢包地址。
事實上,這一手段是利用接收上游犯罪集團涉案贓款,購買虛擬貨幣來漂白資金。
吃住全在車上 取款后與“幣商”交易
當民警查獲李某時,在其駕駛的汽車上發現了大量的飲用水、方便速食、生活用品,令民警大為吃驚。
原來,由于購買虛擬貨幣需要線下現金交易,李某每次取款后,就需要按照對方的指示,駕車到其指定位置交付現金。從4月13日接觸這項業務起,李某便帶著自己的行囊,吃住在車上。他一路向南,從福州來到泉州安溪、南安,在各地銀行取款后與“幣商”見面交易。
經審訊,李某交代,接收老鄉陳某打來的錢款時,自己并未核實這些款項的合法性,甚至清楚其中多為電信詐騙、網絡賭博的涉案資金。經民警查證,自4月13日起至其被抓獲,僅半月余,李某的銀行卡涉案金額便高達250萬元。
4月29日16時許,南安市公安局水頭派出所民警依法扣押涉案現金15萬元、作案工具銀行卡10張、手機2部。目前,因涉嫌“洗錢”違法犯罪行為,李某已被南安公安依法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