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島網
近日,央行網站公布的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杭銀處罰字〔2022〕21號)顯示,紹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類型: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履行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義務;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對其處罰款550萬元。
眾所周知,金融機構是反洗錢工作的第一道防線,而嚴格客戶身份識別、嚴控賬戶業務管理更是反洗錢業務的重中之重。2021年8月1日,《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督管理辦法》開始正式施行,其中指出,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結合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機制的相關要求,履行客戶盡職調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等義務。
記者梳理發現,中信銀行曾因此被罰超3000萬。
2021年2月初,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被處罰款2890萬元。同時,時任中信銀行零售銀行部常務副總經理趙彤瑋等14位相關責任人一并被罰,罰款金額在2.5-8萬元不等。中信銀行接受券商中國采訪時表示,這是央行2019年對中信銀行檢查發現問題的處理結果。自2019年接受檢查期間,該行按照“立查立改、舉一反三”原則,積極開展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具體問題已基本完成整改。
2020年9月初,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接連披露30余項行政處罰信息,其中中信銀行福州分行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處罰款140萬元。時任福州分行行長助理林海峰、時任福州分行零售銀行部總經理柯向陽、時任福州分行公司銀行部總經理許芬對上述行為負有責任,分別被處罰款1萬元。
今年5月初,人民銀行成都分行網站披露的信息顯示,四川高縣農商銀行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人民銀行成都分行罰款50萬元;時任該行副行長段平平、渠道運營部總經理曾燕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各被罰款3.5萬元。
記者梳理發現,中信銀行青島分行也曾多次被罰。2018年1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因違反《征信業管理條例》關于征信管理的相關規定,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被處以22萬元罰款,江愛華、王美平、張劍、吳從勇四人被分別處以1萬元罰款。2018年2月,原銀監會網站發布的原青島銀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南京路支行存在貸前調查嚴重不盡職違法違規行為,原青島銀監局對其罰款人民幣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