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相關部門對支付領域反洗錢的從嚴監管力度,正持續升溫。
央行各分支機構披露的信息顯示,截至6月30日,今年以來央行相關部門針對第三方支付領域共計發出36張罰單,32家支付機構被處罰金額達到9794.89萬元。無論是罰單數量,還是處罰金額,這兩個數值較去年同期均有增長。
記者注意到,在上半年受罰的32家支付機構里,僅有少數涉及違反備付金管理規定、違反特約商戶實名制審核管理規定等單條違法,多數受罰機構均因多項違規行為遭遇處罰。其中,違規行為排名前三的,分別是“客戶身份識別”、“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均與商戶管理和反洗錢監管密切相關。
“這預示著央行相關部門正在持續強化第三方支付領域的反洗錢監管,不斷督促第三方支付機構持續健全反洗錢風控制度以提升合規運營能力。”一位第三方支付機構合規部門人士向記者透露。
值得注意的是,因反洗錢風控操作存在疏漏,今年以來約156家銀行機構因反洗錢違規行為受罰約1.6億元,超過去年全年(2.61億元)的60%。
在業內人士看來,反洗錢罰單持續增加背后,一方面源于監管部門持續加碼反洗錢從嚴監管力度,另一方面也與部分金融機構落實反洗錢風控工作存在一定客觀困難“息息相關”。
具體而言,今年6月央行發布的《2021年人民銀行反洗錢監督管理工作總體情況》顯示,2021年人民銀行全系統共開展159項反洗錢專項執法檢查、476項含反洗錢內容的綜合執法檢查和3項涉案機構的行政處罰調查,完成對401家違規機構的處罰,罰款金額共3.21億元,對759名違規個人罰款1936萬元,兩項罰款合計3.41億元。
隨著相關部門積極開展反洗錢專項執法檢查與綜合執法檢查,越來越多金融機構的反洗錢違規行為被及時“徹查”,無形間導致相關部門罰單有所增加。
與此同時,部分金融機構在落實反洗錢規定方面也存在著某些客觀困難。
記者多方了解到,盡管近年眾多非銀行互聯網支付機構普遍建立反洗錢內控制度和組織架構,自主開發或引進可疑交易監測系統,督促員工主動增強反洗錢風控的合規意識,但在實際操作環節,他們仍遇到某些操作瓶頸,一是在數字經濟環境下,非銀行互聯網支付機構的服務對象主要是小微商戶或個體戶,普遍存在覆蓋區域廣、商戶經營分散等問題,加之疫情因素,導致這些非銀行互聯網支付機構對這些小微商戶的線下巡檢(核實商戶各項信息真實性與貿易背景客觀性)存在某些困難;二是相比銀行機構,非銀行互聯網支付機構仍然較難獲取商戶的某些外部公開信息,導致他們無法通過多維度數據分析,判斷某些商戶是否存在涉嫌洗錢性質的交易行為。
“此外,某些小微商戶對非銀行互聯網支付機構的信息保密能力有所顧慮,不大愿向我們提供完整的商戶數據信息,導致我們有時也很難構建完整的客戶畫像與資金流向,通過構建跟蹤資金流向與商戶人際關系的知識圖譜判斷他們是否存在洗錢違規行為。”一位第三方支付機構合規部人士告訴記者。為了盡早解決這些短板痛點,目前他所在的第三方支付機構正與數據服務機構合作,通過隱私計算等科技賦能,進一步健全小微商戶的數據信息完整度以更精準識別他們是否涉嫌洗錢違規行為,此外他們正采購大量涉嫌洗錢的賬戶名單數據,一旦發現相關可疑資金轉移交易就迅速匯報給金融監管部門。
多位支付領域業內人士指出,隨著互聯網支付的普及,它一方面給廣大民眾帶來快捷、便利的支付體驗,另一方面也因賬戶信息核實難度較大,被某些違規資金交易所利用,令非銀行互聯網支付機構同樣面臨與銀行機構類似的洗錢風險。在這種情況下,相關部門通過“以罰促改”,既能督促眾多非銀行互聯網支付機構迅速強化反洗錢風控措施,堵住自身的洗錢監管疏漏,遏制這類違規行為持續發生,又能通過對平臺企業金融活動落實常態化監管,持續提升平臺企業的反洗錢等合規經營意識,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有利于平臺經濟的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