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西安新聞網?
“真沒想到,銀行卡借給別人也是一種犯罪行為,現在我非常后悔。”8月2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懊悔地說。未央警方通報稱,在“百日行動”中,警方重拳出擊破獲一起涉案40余萬元的“跑分”洗錢案。
辦案民警介紹,7月7日,公安未央分局漢城派出所根據線索,將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獲。經突審,王某供述有一“跑分”團伙通過自己及非法收購來的銀行卡為網絡賭博、電信詐騙等提供非法資金轉移渠道。警方介紹,“跑分”就是一種“洗錢”行為,不法分子利用銀行賬戶或第三方支付平臺賬戶為他人代收款,再轉賬到指定賬戶,從中賺取傭金,這種行為被稱為“跑分”。
經查,今年6月,王某的朋友牛某找到他,想使用他的銀行卡幫他人轉賬,并給予相應報酬,王某欣然同意。當時,他就將自己的四張銀行卡和手機銀行密碼告訴牛某。很快,牛某就登錄王某的手機銀行,從事“跑分”洗錢活動,王某在明知銀行卡因為參與“跑分”被凍結的情況下,仍幫助牛某的“跑分”團伙取現并獲利600元。根據王某提供的線索,未央警方于7月8日,將犯罪嫌疑人牛某抓獲。很快,“跑分”團伙成員楊某、李某、劉某依次落網,并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查, 6月7日至7月4日,犯罪嫌疑人楊某、牛某、李某等人在西安市未央區從事“跑分”違法活動,楊某使用某境外聊天軟件聯系上線,將卡主的銀行卡信息發給上線,在取完錢后抽取傭金,再次聯系上線將洗白的錢回給上線,所得傭金團伙成員平分。這一團伙自6月7日至7月4日通過“跑分”洗錢,涉案流水約40余萬元,并從中獲利2萬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牛某、楊某、李某、劉某已被未央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8月2日,未央警方提示:助詐騙、賭博等違法犯罪團伙進行洗錢活動,涉嫌刑事犯罪,參與者要承擔刑事法律責任;幫助洗錢的涉案第三方賬戶將被公安機關依法凍結,直接影響個人征信,涉嫌犯罪還將受到法律懲處;公民應注意保護個人隱私信息,不要輕易被不切實際的高額利潤所誘惑,更不要隨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證件、銀行卡號和U盾等,不要用自己的賬戶替他人提現,以免淪為犯罪分子的“替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