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4月07日 11:48 來源:法制網——法制日報
近期,恐怖主義爆炸襲擊在世界上頻頻發(fā)生。種種跡象表明,又一輪恐怖主義浪潮已經來襲。
恐怖主義的全球化促使國際反恐合作越來越密切,但越來越嚴峻的恐怖主義威脅表明,制定打擊恐怖主義的綜合性反恐國際公約已是勢在必行。也許,基于不同國家的不同利益,要通過這樣的國際公約,會經歷一個艱難的過程,但恐怖主義不除,世界永無寧日,國際社會應該為此付出共同的努力。
4月5日上午8時20分,俄羅斯又一次發(fā)生連環(huán)爆炸:1名自殺式襲擊者在北高加索地區(qū)印古什共和國卡拉布拉克市內務局大樓門口引爆汽車,導致3名警察受傷,其中兩人送往醫(yī)院后不治身亡;其后不到一小時,內務局附近再次發(fā)生汽車炸彈襲擊。
這是俄羅斯自3月29日以來的一周內發(fā)生的至少是第5輪自殺式恐怖襲擊。
不只是俄羅斯,阿富汗、巴基斯坦、泰國都在短短的一周時間內相繼發(fā)生恐怖性的爆炸事件。接二連三的恐怖襲擊震撼著世人的神經,也引起了全世界的警惕:這究竟是巧合還是新一輪恐怖主義浪潮的開始?
多個國家遭遇爆炸襲擊
僅僅一周多的時間里,發(fā)生在俄羅斯的多起連環(huán)爆炸、自殺式爆炸的恐怖襲擊事件,從莫斯科蔓延到俄北高加索地區(qū),每一起恐怖襲擊都震撼世界,引起了高度關注。
此輪恐怖襲擊最早可以追溯到3月29日。當日早高峰時段,兩名女性自殺襲擊者在40分鐘內,先后在莫斯科地鐵盧比揚卡站和文化公園站引爆隨身攜帶的爆炸物,導致至少39人死亡。
俄羅斯安全部門已確認,文化公園站襲擊者為17歲的賈涅特·阿卜杜拉赫馬諾娃,是達吉斯坦共和國一個反政府武裝頭目的遺孀。
時隔一天,3月31日上午,俄北高加索地區(qū)的達吉斯坦共和國基茲利亞爾市發(fā)生兩起自殺式炸彈襲擊事件,導致12人死亡,其中9人為警察,近30人受傷。
4月1日,達吉斯坦境內兩起汽車爆炸事件,又造成至少兩名當?shù)鼐用袼劳觥?/span>
4月4日凌晨,達吉斯坦卡亞肯特區(qū)發(fā)生兩起鐵軌爆炸事件,導致一貨運列車的8節(jié)車廂脫軌。調查顯示,第二次爆炸是專為襲擊趕到現(xiàn)場的偵查人員的。所幸的是,兩次爆炸均未造成人員傷亡。
4月5日,俄羅斯再次發(fā)生連環(huán)爆炸。
俄羅斯安全部門已公開表示,這一系列爆炸事件與莫斯科地鐵爆炸案很可能是同一犯罪團伙所為。根據已掌握的證據認定及相關分析,俄羅斯有關部門及媒體這幾天不斷表示,這一輪自殺式恐怖襲擊浪潮的主謀與車臣地區(qū)的反政府武裝組織大有關聯(lián)。而且,車臣武裝組織活動范圍日漸擴大,波及鄰近的達吉斯坦、印古什共和國等地。
據公開資料顯示,車臣武裝頭目多庫·烏馬羅夫已宣稱對莫斯科地鐵爆炸襲擊負責。
除了俄羅斯之外,多個國家近期也連遭恐怖主義爆炸襲擊。
3月31日,阿富汗南部赫爾曼德省一處集市遭襲,13名平民死亡、45人受傷。
4月1日,阿富汗南部查布爾省發(fā)生一起路邊炸彈襲擊事件,致使2名平民死亡、3人受傷。
4月4日,伊拉克首都巴格達曼蘇爾區(qū)的德國和埃及使館附近發(fā)生爆炸。隨后,巴格達伊朗大使館附近發(fā)生爆炸,中國駐伊使館和新華社巴格達分社受到波及。
當天深夜,泰國首都曼谷發(fā)生兩起爆炸。
4月5日,巴基斯坦西北邊境省下迪爾地區(qū)一處政黨集會場所遭受自殺式炸彈襲擊,導致至少41人死亡,百人受傷。大約一小時后,巴基斯坦白沙瓦美國領事館附近一處軍事檢查站遭武裝人員襲擊,致3人死亡……
一時之間,恐怖襲擊的爆炸聲在世界上此起彼伏,國際反恐再次被提到世人的議程中。
國際恐怖主義具有“傳染性”
“國際恐怖主義襲擊目前有不斷擴大蔓延的趨勢。”外交學院聯(lián)合國研究中心主任江國青教授今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近年來,恐怖主義活動的頻頻發(fā)生,讓很多人都深感缺乏安全感。從美國“9·11”到俄羅斯地鐵爆炸,恐怖主義的襲擊對象越來越平民化,很多無辜的生命在某一個猝不及防的瞬間成為了恐怖襲擊的犧牲品。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授馬成元向記者列舉了近年來制定的國際反恐公約———1997年制定《制止恐怖主義爆炸公約》,1999年制定《制止向恐怖主義組織資助公約》,2005年制定《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為國際公約》。“從這些公約可以看出近年來恐怖主義發(fā)展的趨勢:以爆炸為主,作案手段高科技化,有使用大規(guī)模殺傷性武器的趨勢,而且犯罪主體一般都是有組織的團體。”馬成元說。
恐怖主義不斷蔓延的背后根源究竟是什么?
“這一系列恐怖襲擊事件的連續(xù)發(fā)生,是在國際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長期積聚的一次爆發(fā)。當然,更重要的還有各國和各有關地區(qū)內部的原因,包括歷史、政治、宗教等方面的原因。如俄羅斯的車臣問題,就是一個綜合性問題。”江國青分析道,總的來說,國際恐怖主義具有某種“傳染性”,一個恐怖組織通過發(fā)動恐怖襲擊取得一定的效應,會對其他恐怖組織造成“鼓舞”,成為效仿對象,所以要對以往發(fā)生的恐怖襲擊予以研究和加強防范。
能否推動國際反恐公約制定
此輪恐怖襲擊在給世界帶來震驚的同時,也使很多國家加緊了應對準備。
事實上,自美國“9·11”事件以來,各國就開始重視對恐怖主義的防范與打擊。面對花樣倍出、持續(xù)不斷的恐怖主義襲擊,國際社會也在不斷加強反恐合作。
“在國際反恐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問題是,不要把恐怖主義政治化。因為,無論從哪個角度講,恐怖主義都是一種犯罪行為,政治、宗教、意識形態(tài)等問題并不能成為恐怖主義的借口。”江國青認為,目前的關鍵問題是對恐怖主義的定義沒有達成共識,一些國家在恐怖主義認定上存在多重標準———發(fā)生在本國的就認為是恐怖主義,發(fā)生在別國的就認為是政治事件。
據專家介紹,現(xiàn)在很多恐怖主義都是跨國界的,這種基本認識的不統(tǒng)一不利于加強國際反恐合作,不利于有力打擊恐怖主義。從某種角度講,有的國家的一些看法和立場甚至在某種程度上慫恿了國際恐怖主義的發(fā)生。
“國際反恐需要加強合作,推進關于恐怖主義的統(tǒng)一認識,加快有關方面的立法。”江國青認為,“9·11”事件發(fā)生以后,在聯(lián)合國主導下國際反恐公約的制定一度成為各國關注的熱點,但因為在有關定義等問題上的分歧,加之恐怖主義襲擊在一段時期內似乎不太明顯,公約議定又被擱淺。希望這一次新一輪的集中的恐怖襲擊,能成為國際反恐公約制定的新的動力和契機。
據介紹,目前國際上沒有一個統(tǒng)一的反恐公約,但是有14個針對單個恐怖主義行為的公約,如有針對劫持飛機的、危害民航安全的、劫持人質的、危害大陸架安全的等等反恐公約。
“要制定一個統(tǒng)一的國際反恐怖主義公約,關鍵的問題在于對什么是恐怖主義這個問題要達成共識。如果能在這個問題上達成共識,國際反恐就會有一個比較統(tǒng)一的法律依據。”江國青說。
在有法可依的基礎上進行司法協(xié)作,是應對國際恐怖主義的有效方法。
“目前在國際反恐的司法協(xié)作上更有效的可能是雙邊的協(xié)作,即受害國和恐怖主義分子所在國之間的協(xié)作。這就要求合作雙方排除意識形態(tài)和政治等方面的分歧,進行司法方面的協(xié)作,締結相關的條約或協(xié)定。”江國青說。
◆延伸
中國有無必要制定反恐怖主義法
俄羅斯連續(xù)發(fā)生爆炸事件之后,也有人提出,中國應當盡快制定專門的反恐怖主義法。
據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馬成元介紹,目前國際上有兩種法律應對方式,一種是將恐怖主義列入刑法中予以規(guī)定,另外一種是制定專門的反恐怖主義法。
馬成元贊成制定專門的反恐怖主義法。“雖然各種恐怖主義行為都在我國的刑法中有相應的規(guī)定,但我國刑法中規(guī)定的恐怖主義行為未必跟國際反恐公約有相同的規(guī)定。單獨制定反恐怖主義法有助于與國際反恐公約接軌,履行國際公約義務,打擊恐怖主義犯罪。”馬成元說。
外交學院聯(lián)合國研究中心主任江國青對此持同樣的觀點。他認為,關于我國有沒有必要制定反恐怖主義法這個問題,一直在討論之中,“由于國際上沒有統(tǒng)一的立法,在很多問題上都沒有達成共識,那么在國內如何界定也是比較困難的。當然,如果時機成熟,有這樣一部法律的話,打擊恐怖主義就會更有效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