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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09-07-22 瀏覽次數:2586次
浙江海寧環保局原正副局長涉嫌受賄受審
正義網浙江7月19日訊(記者范躍紅 通訊員湯秋生)名為入股、實則借分紅為名斂財,7月14日、7月16日,浙江省海寧市環保局原正副局長孟建良、竺偉益因涉嫌受賄先后接受法庭審判。
據海寧市檢察院指控,2004年,時任海寧市環境保護局局長孟建良、副局長竺偉益利用職務便利,以各自家人名義分別交給海寧某污控企業老板10萬元。2004年至2008年,在未辦理入股等手續、亦未參與生產經營及該企業未實際分紅的情況下,兩人先后5次收受污控企業老板所謂“分紅”各人民幣38萬元。此外,孟建良還利用擔任的環保局長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賄賂9萬余元。今年4月13日,孟建良迫于壓力到海寧市檢察院投案自首,交代了自己受賄的主要犯罪事實,并退繳贓款人民幣近20萬元。
法庭上,面對檢察機關的指控,孟建良幾次提出辯解意見,認為部分收受錢物的行為是“人情往來”,不屬于受賄,他的辯護律師則對全部涉案事實都做了無罪辯護。公訴人對此一一舉證進行了反駁。而竺偉益在法庭上則多次聲淚俱下,表示很后悔。法院均未當庭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