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8月20日 23:02經濟觀察報
通過保險業洗錢的風險越來越大,日前保監會下發 《關于加強保險業反洗錢工作的通知》 (下稱《通知》),一場保險業反洗錢更加嚴厲的監管風暴到來。通過退保或投資保險公司的方式洗錢均納入了監規管定,保險公司高管被追責或將因此而被禁入保險業。
保險業洗錢的路徑已成為了公開的秘密,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壽雙表示,保險洗錢表現在壽險領域,尤其是在團體壽險中,通過團險個做、長險短做等不正常的投保、退保方式,從而將非法資金轉化為合法資金。
保險業隨著反洗錢的管控日益嚴厲,無論人力成本和費用成本將不斷增加,在經營和反洗錢之間如何平衡正考驗著保險界。
“升級版”
不正常的高退保率或許是管窺通過保險洗錢的一個側面。
壽險高退保率時有發生,如2006年上海團體保險退保率高達85.89%;2008年上半年廣東的分紅團險的退保金額占比超過60%,退保率超過35%;2009年北京壽險退保率4.1%, 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退保”是 《保險法》賦予投保人的權利,也是洗錢者的運用空間,保險業內將之稱為 “長險短做”、 “團險個做”。比如一個企業,在年底時給企業高管等員工投保,在第二年初時退保并將現金分至個人,經過投保退保便將公款轉化為私款,當然有些企業并不分給員工,只是通過投保退保達到避稅的目的。顯然,退保一般收取4%-6%的費用,而企業所得稅高達25%,經過退保粉飾之后可以減少大量稅費。當然,個險也同樣會被洗錢者利用,將非法所得洗成合法收益。
另外,一些境外保險公司未經批準在內地推銷保單,被稱為“地下保單”,其數額相對較大,有的金額高達數十億美金,一些非法資金通過購買 “地下保單”再在境外退保,完成資金轉移至境外并合法化。
對于保險業為何被洗錢者利用,某大型壽險公司內控人員表示: “隨著銀行對反洗錢監管越來越嚴并實行實名制開戶,他們看銀行很嚴不行了,就轉向保險相對靈活一些。”除了保險,證券業也開始成為洗錢者的途徑。近年來人民銀行反洗錢的力度越來越大,2009年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報案654起,涉及金額3711億元。
此次關于保險反洗錢的上述《通知》,正是保險業的反洗錢的不斷加砝,被保險業界稱為反洗錢“升級版”。
對于此次 《通知》,上述人士認為2007-2009年三年下來保險業反洗錢建設有了一些基礎,遂進入反洗錢 “升級”階段。
據上述大型壽險內控人士介紹,現在保險公司需上報大額交易,在業務流程完成可疑交易記錄,并達到投保人和受益人的身份真實性識別, “案發時需要證據,嚴密的內控制度將使得案發時有證可查。”
“退一步講有 《保險法》,各家保險公司有業務競爭的壓力,客戶要求退保又符合程序規定,所以很難杜絕。”上述人士稱。
成本費用增加
根據上述 《通知》規定,保險機構開業和保險機構重組改制的公司,需設置反洗錢負責機構,且保險公司內控系統也將更加嚴密,需要的人力和物力都會增加,相應的經營成本也會增加, “應該政府來承擔反洗錢的更多成本,保險公司背負著經營的壓力。”一保險業內人士說。
不過,李壽雙認為,保險業加入反洗錢責無旁貸,而且保險業應該自上而下建立相關機構來防范,“保險洗錢監管機構的缺乏正是保險洗錢日漸猖獗的重要因素。”他認為中國保監會應設置專門的保險反洗錢辦公室,各級保監局設置反洗錢專崗;另外各保險公司應設立反洗錢辦公室,各分公司設置專崗,以負責保險洗錢的監控、報告、調查。如果按照此做法,無論是人力成本還是費用成本無疑會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