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6月04日 11:25 來源:通信信息報
在信息社會,非法獲取個人信息的途徑越來越多,非法信息交易已經形成一條黑色產業鏈條,公民個人信息保護已成為迫切需要解決的社會問題
騷擾短信讓人不厭其煩,個人信息遭遇瘋狂賤賣,令人堪憂!眼下,又一起案件讓人震驚。據《揚子晚報》報道,日前,南京市建鄴區檢察院處理了一起信息交易案。讓人吃驚的是,4萬個老總的手機號碼200元錢就能買到。而這起案件的主角之一甄某,竟然是個畢業不久的大學生。無獨有偶,《南方都市報》曝光的信息安全事件與學生有關,更涉及綁架和生命安全:近日,深圳南山不少學生家長收到綁架孩子的詐騙信息,對方能報出家長姓名、手機號,甚至孩子的名字,并有家長因此中招。家長質疑,這些個人信息是如何泄露到不法分子手中的?
“人肉搜索”、偵探偷拍、轉手倒賣……個人信息收集和販賣的途徑林林總總,個人信息泄露使人們不堪其擾,越來越像生活在透明玻璃缸里的金魚,已無隱私可言。更嚴重的是,當黑色利益鏈條“伸手”信息交易后,人們擔憂的已然不是隱私泄露那么簡單,個人生命財產安全隨時可能遭到威脅。為此,業界呼吁:相關機構應該加強監管,行業自身應該加強自律,用戶也應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警惕。
公民信息被“商品化”,再顯個人信息安全之憂
信息技術應用在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數字鴻溝、網絡信息安全等問題,其中個人信息泄露問題尤為突出。正因為如此,個人用戶們的遭遇有口難言:騷擾短信電話推銷不勝其煩;花樣翻新的電話詐騙,稍不留神就掉入陷阱……
常常聽到同事、朋友抱怨:新買的房子還沒到手,平均每天就有十幾個電話或短信詢問業主要不要裝修。毋庸置疑,業主個人的職業、家庭人口、新房的大小等基本情況裝修公司了如指掌,如此頻繁的電話短信已經嚴重擾亂了他人的正常生活。此外,找工作投簡歷后,便不停地收到各種就業培訓的電話;新車子買了不久,各類車險的電話也隨之而來;在醫院生完孩子,推銷奶粉的廣告就一個接一個……我們不禁要問,到底是誰出賣了我們的隱私?
日常生活中,個人金融信息以及辦公機密遭泄露是用戶最大的心病。調查顯示,銀行卡犯罪中多與個人信息安全有關,主要表現為:一是盜取他人信息辦理信用卡透支消費;二是以短信方式利用銀行卡進行詐騙;三是不法分子使用多張信用卡惡意透支。還有,越來越多的移動辦公人員在他們的便攜設備里存儲大量數據,但許多用戶的智能手機和PC機中卻沒有身份驗證或者加密技術的保護,這使得公司機密數據、客戶信息以及知識產權資料受到極大的威脅。
如今,生命安全信息也成為不法分子新的敲詐手段。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南山外國語學校一位學生家長說,南山外國語學校一名一年級學生遭綁架,家長接到了綁匪的電話,電話中還聽到了孩子的哭泣聲。該校其他學生家長也反映,接到過“綁匪”的電話,甚至還有已被騙錢的。
綜合來看,手機、購房、辦卡、住院、管理處、學生家長QQ群、教育系統、社交網站等等,生活中凡是涉及到個人信息留存的途徑都會成為不法分子盜取個人信息的渠道來源,搜集、互相交換、花錢購買等則是主要獲取途徑,目前難以監控。
信息交易現完整黑色產業鏈
2009年社科院出版的《法治藍皮書》專門列出了《個人信息保護現狀調研報告》。調研報告顯示,有10%的人經常接到知悉其詳細信息的陌生電話推銷,有50%的人偶爾收到來自陌生電話的推銷,有81%的人對個人信息遭濫用感到有壓力或心情不快;而個人信息被濫用時,僅有4%左右的公眾進行過投訴或者提起過訴訟。
在大量的利益面前,個人信息的獲取、買賣已然形成一套操作流程,背后的黑色利益鏈條越發明顯,“隱私信息公司”堂而皇之地在街市、互聯網中林立。
據《每日商報》報道,25歲的崔某大專畢業,在網上看到有人兜售個人信息后,決定“由此起家”。崔某開始在網上搜集各類個人信息資料,除采用交換途徑外,還花很多錢從一個深圳男子處買得大批公民個人信息,包括車主信息、保險信息、房產信息、股民信息、手機機主信息、房產業主信息等。為了生意好做,崔某還建了一個網站,將買來的信息都放到網上。據查,崔某非法獲取的信息量占電腦硬盤30個G,出售信息約80次25萬條,信息的底價是每1萬條400元,非法獲利共計15萬余元。
由此可見,社會上已經出現了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專業戶”或專門機構,一條信息費用根據來源渠道、用途不同,價格從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目前信息泄露交易呈現專業化、行業化且買賣門檻極低的特點。
而3G的到來更讓大量的黑客開始在手機領域賺黑錢,從而導致了黑客經濟從PC領域向手機行業的大規模轉型。從信息安全角度看,大量“黑客”轉型恰好造就了一個新的安全市場——手機信息安全市場。但眼下個人信息被如此瘋狂收集賤賣,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如何保障?
誰該為個人信息泄露負責?
如上文所述,個人信息泄露造成的社會危害有目共睹,從頻繁見諸報端的電話詐騙可見一斑。這與商家責任缺失、相關機構監管不嚴、相關法律處罰力度低等不無關系。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隱私保護領域,發達國家在立法、行業自律以及企業自我規范方面已形成了較為完善的體系,非常值得我國學習。
個人信息保護重在源頭約束。業內人士表示,相關部門應出臺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的法規,打擊販賣他人信息的行為,加強對侵犯個人隱私和信息安全的責任追究,加強對通信運營渠道的監管。而目前,我國對個人信息的保護只散見在憲法、民法通則、刑法的個別條文中,停留在各行業內部的規范上,沒有一部統一的、具有較高法律層級的專門法。
在信息化發展過程中,針對互聯網開放性、共享性、國際性的特點,各行業應加強合作,興利除弊,發展與管理并重,健全法律法規,加強行業自律,共同促進信息化的健康發展。各商家也應秉持負責態度對待用戶信息。
從用戶自身來看,務必提高安全意識,防止具有盜號、釣魚、欺詐功能的病毒入侵。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需要留存個人信息的情況也需務必提高警惕。